煽动法未被废除就可提控
高庭驳回蔡添强撤案申请
刊载: Sep 26, 2013 2:34 AM | 更新: Sep 26, 2013 3:52 AM
公正党峇都国会议员蔡添强申请撤销煽动案件遇挫,吉隆坡高庭今日裁定驳回其申请,而该案将会继续在地庭审讯。
蔡添强是因为指责拿笃事件乃巫统转移视线及恐吓人民的阴谋,而在今年3月14日被控煽动罪名。
他被控于3月1日上午11时,在吉隆坡Fraser Business Park一个单位内发表4项含煽动意味的言论,因而抵触1948年煽动法令第4(1)(b)条文,一旦罪成,初犯者可在相同法令第4(1)条文下被罚款最 高5000令吉或监禁最高3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可被监禁最高5年。
上午11点52分更新
公正党峇都国会议员蔡添强申请撤销煽动案件遇挫,吉隆坡高庭今日裁定驳回其申请,而该案将会继续在地庭审讯。
蔡添强是因为指责拿笃事件乃巫统转移视线及恐吓人民的阴谋,而在今年3月14日被控煽动罪名。
他被控于3月1日上午11时,在吉隆坡Fraser Business Park一个单位内发表4项含煽动意味的言论,因而抵触1948年煽动法令第4(1)(b)条文,一旦罪成,初犯者可在相同法令第4(1)条文下被罚款最高5000令吉或监禁最高3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可被监禁最高5年。
蔡添强律师将上诉
蔡添强的律师拉蒂花哥雅和艾力克保申表明,他们将会入禀上诉,同时申请暂缓今日的判决。
如果无法暂缓,那么煽动案将在10月16日和17日於地庭续审。
吉隆坡高庭法官阿美丽雅郑判决说,蔡添强此案应该获得审讯,因为煽动法令一天只要尚未被废除,总检察长就有权在有关法令下提出控状。
她表示,虽然首相已经宣布政府正在检讨煽动法令,但这只是一项政策,而政策有可能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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