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名社运人士在国庆之际展示人民旗遭警方调查之后,政府在今天一口气向国会下议院提呈的众多修正法案当中,也包括了加重侮辱国旗的刑罚。

政府提呈刑事法典修正案,新增条文,规定任何践踏侮辱大马或其他国家国旗者,将可处以至少5年,最高15年的监禁以及罚款。

此外,修正案的另一新增条文也阐明,任何人若用“辉煌线条”以外的旗帜来代表马来西亚,亦可以被处以至少5年,最高15年的监禁。

扬起人民旗帜掀波

社运分子希山慕丁莱斯和学运领袖阿当阿迪在独立日倒数时,扬起“人民旗帜”,结果在9月2日晚上遭警方援引煽动法令逮捕调查。

而案发时人在场致词的国家文学家沙末赛益,也在9月4日凌晨遭警方逮捕,录取口供。

针对政府这样的修法动作,捍卫自由律师团直批为“荒谬”,以及“严苛和极端不适当”。

街头艺术活动违法

另一方面,捍卫自由律师团也推文指出,国阵政府这次修改刑事法典也意图打击在野党和非政府组织的活动。

在这项新增条文下,参与政治街头艺术活动,例如在公共建筑张挂未获批准的标语、漫画、布幅和海报,都属于触法行为。

捍卫自由律师团认为,当局试图以此将在野党和非政府组织积极分子贴上“搞破坏”的标签。

“倒不如查禁异议”

“国阵倒不如将在野党和非政府组织查禁就算了,同时把任何抵触政府政策和官员的言行都定义为犯法。”

政府今天在没有事先咨询在野党和律师公会的情况下,突然向国会下议院提呈众多的法律修正案,其中包括:

——收受好处协助恐怖分子,可处以7至30年监禁;

——窝藏有组织罪犯集团,可处以5年监禁和罚款;

——跟罪犯集团结盟,可处以20年监禁和罚款;

——为有组织罪犯集团招募成员,可处以10年监禁和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