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7点13分更新

尽管国阵挑起公正党峇都国会议员蔡添强2010年因被控咬伤警员案而罚款2000令吉的问题,但吉隆坡选举法庭今日还是宣判,他成功保住国会议席。

吉隆坡选举法官查芭莉亚(Zabariah Mohd Yusof)宣判驳回国阵候选人兼民青团总秘书刘华才入禀的选举诉讼,并指其申请有缺陷。

“法庭允许第一答辩人(蔡添强)的初步抗议。”

查芭莉亚指出,其中一个理由就是刘华才的选举诉讼是由另外一名不是他聘请的律师所入禀,因此有关申请应该被驳回。

“选举诉讼并没有妥善根据选举诉讼条例传递,因此这项选举诉讼是有缺陷的。”

推特斥选委会要求荒谬

NONE无论如何,有违于一般的情况,身为其中一名答辩人的选委会,代表它的高级联邦律师阿玛吉星并未要求刘华才(右图)支付堂费,反而一度要求胜诉的答辩人蔡添强支付堂费。不过,法庭最终只是宣判刘华才支付5万令吉堂费给蔡添强。

此外,选委会也在另一宗伊斯兰党败诉的蒂蒂旺沙国会议席选举诉讼,要求入禀案件的伊党候选人阿末占里(Ahmad Zamri Asa'ad Khuzaimi)支付堂费。

对此,蔡添强不禁在推特上怒斥,“荒谬!选委会的律师不只在审讯期间倾向国阵的入禀者,现在选委会要求第一答辩人(蔡添强本身)支付堂费,而不是刘华才支付。”

选委会独立性受到质疑

蔡添强和其律师云大舜较后也在法庭外表示,选委会的独立性已经因为此事而受质疑。

云大舜表示,“我们不能否认选委会的独立性已经因为这个课题而出现问题。所有大马人都应该挺身确保一个公平和自由的选委会,确保自由和公平的选举。”

针对刘华才要求将蔡添强被罚款2000令吉的问题呈上联邦法院审理的申请,查芭莉亚较后也表示,这项申请同样一并被驳回。

“由于整个选举诉讼已被驳回,因此这项申请也被驳回,除非你(刘华才)想要提出上诉。”

“那么,你就将它带上联邦法院。”

罚款两千元掀法律争议

蔡添强是被控在2007年12月11日早上10点45分欲驱车进入国会大厦呈交反对修宪备忘录,不过却在国会大厦外遭警方逮捕,进而爆发肢体冲撞,更被指控咬伤逮捕他的警员罗塞迪(Rosyaidi Anuar)。

吉隆坡推事随后在2009年10月22日裁决,蔡添强罪名成立,判处罚款3000令吉及监禁6 个月。

这名公正党领袖接着提出上诉,而高庭则在2010年6月7日宣判维持其罪名成立,不过却获得减刑至罚款2000令吉或以坐牢2个月取代,以让他能够保住国会议员的资格,无须举行另一场补选。

这项裁决当时就引发一场法律争议,因为过去的案例显示,被罚款2000令吉或以上的议员,皆丧失国会议员资格。

联邦宪法第48(3)条款阐明,一名国会议员若在刑事罪下被判监禁超过1年或罚款不低于2000令吉,将丧失国会议员的资格。

对此,高庭法官加沙里查随后就重申蔡添强罚款2000令吉没有失去议员资格的判决,而国会下议院议长班迪卡也同样表示,一旦议员罚款2001令吉以上才会失去议员资格。

无论如何,刘华才在本届大选竞选峇都国会议席输给蔡添强后,仍以此案作为理由要求宣判蔡添强当选无效,同时也申请交由联邦法院释宪。

国阵保住蒂蒂旺沙国席


较早时,查芭莉亚也针对蒂蒂旺沙国会议席,宣判接受国阵的初步抗议,并驳回伊斯兰党候选人的申请。因此,国阵胜选人佐哈里成功保住有关国会议席。

针对此,代表选委会的高级联邦律师则要求败诉的伊党候选人阿末占里支付5万令吉堂费,而国阵律师哈法里占则要求3万令吉堂费。

法官最终宣判阿末占里需支付4万令吉堂费给选委会,以及3万令吉堂费给国阵胜选人佐哈里。

法官也聆听莫哈末沙扎里(Mohd Sazali Kamilan)提出的班底谷国会议席的选举诉讼,沙扎里的代表律师哈法里占就申请将其中两名答辩人选委会和选举官剔除出这项诉讼。

对此,哈法里占表示,其客户愿意支付5000令吉堂费给选委会和公正党胜选人努鲁依莎。

努鲁依莎提出初步抗议

努鲁依莎的代表律师云大舜也针对有关诉讼提出初步抗议,他指国阵候选人拉惹农仄并无法针对《当今大马》一篇关于努鲁依莎指责他涉及武吉加拉土地问题的报道提供更多资料。

“况且,拉惹农仄也已经回应有关文章,而这也获得该网站刊登。”

因此,云大舜认为,拉惹农仄并无法证明这篇报道对选民有不当影响,而且拉惹农仄本身也并非是此案起诉人。

拉惹农仄日前已经针对有关报道,起诉努鲁依莎和《当今大马》诽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