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联修改感谢元首动议遇挫
议长指选委会总辞要求违宪
高嘉琪刊载: Jul 12, 2013 2:09 AM | 更新: Jul 12, 2013 3:29 AM
民联于本月10日 致函 国会下议院,要求修改感谢国家元首御词动议的内容,剔除接受第13届全国大选成绩部分。惟这项要求昨晚被国会下议院驳回。
下议院议长班迪卡阿敏表示,公正党双溪大年区国会议员佐哈里要求在感激元首御词动议,增加撤换选委会全体成员,以及选举上诉的存在印证选举弊端确有其事的内容。
唯议长表示,这项要求,已超出动议感激元首御词内容的范围。
民联于本月10日致函国会下议院,要求修改感谢国家元首御词动议的内容,剔除接受第13届全国大选成绩部分。惟这项要求昨晚被国会下议院驳回。
下议院议长班迪卡阿敏表示,公正党双溪大年区国会议员佐哈里要求在感激元首御词动议,增加撤换选委会全体成员,以及选举上诉的存在印证选举弊端确有其事的内容。
唯议长表示,这项要求,已超出动议感激元首御词内容的范围。
只有仲裁庭才可革除
他续说,再者,根据议会常规第36(8)条文,不能在议会里提及选委会,除非这是一项个人动议(usul bersendiri),但这不是一项个人动议。
班迪卡阿敏表示,联邦宪法第114(3)条款阐明,选委会成员被革除的方式如同法官一样,意味着唯有透过仲裁庭才可将之革除。
这项动议由佐哈里提呈,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附议。
元首促接受大选成绩
安华目前指出,尽管民联接受动议内容的其他部分,但是“接受选举成绩”的部分却会让目前进行的选举诉讼变得没有意义。
“由于有选举诉讼,因为我们要求不要纳入那个部分。若加入它,则提呈选举诉讼就变得毫无意义了。”
国家元首阿都哈林在6月25日的国会开幕御词中,呼吁各造尊重并接受第13届全国大选的成绩。
下议院议长班迪卡阿敏表示,公正党双溪大年区国会议员佐哈里要求在感激元首御词动议,增加撤换选委会全体成员,以及选举上诉的存在印证选举弊端确有其事的内容。
唯议长表示,这项要求,已超出动议感激元首御词内容的范围。
只有仲裁庭才可革除
他续说,再者,根据议会常规第36(8)条文,不能在议会里提及选委会,除非这是一项个人动议(usul bersendiri),但这不是一项个人动议。
班迪卡阿敏表示,联邦宪法第114(3)条款阐明,选委会成员被革除的方式如同法官一样,意味着唯有透过仲裁庭才可将之革除。
这项动议由佐哈里提呈,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附议。
元首促接受大选成绩
安华目前指出,尽管民联接受动议内容的其他部分,但是“接受选举成绩”的部分却会让目前进行的选举诉讼变得没有意义。
“由于有选举诉讼,因为我们要求不要纳入那个部分。若加入它,则提呈选举诉讼就变得毫无意义了。”
国家元首阿都哈林在6月25日的国会开幕御词中,呼吁各造尊重并接受第13届全国大选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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