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华中委兼彭亨州联委会署理主席何启文指出;《2013直辖区伊斯兰教法案》已经侵犯非穆斯林家长的宪赋权利,应该及时撤回,根据宪法原旨精神重新修订,以免往后衍生争议不息的改教风波。
 
针对国会拟议辩论通过上述法案,何启文提醒政府尊重2009年的内阁具体议决,将未成年儿女皈依伊斯兰教的决断权利,交给父亲及母亲联合执行。除非内阁做出不同的议决,否则,2009年的内阁议决依然生效,政府制定任何法案,必须反映内阁多元种族宗教的协商精神,更何况宗教课题涉及高度敏感,不应该根据票决多寡推动立法程序。
 
我们坚决反对,父亲或母亲能够单方面决断未成年儿女的信仰权利,以免增添宗教争议不息。家庭关系发生变卦,父亲和母亲离异之后,未成年儿女应该继续留守夫妇结婚时的信仰,直到父母双双同意儿女改教,这是非穆斯林诉求的基本信仰自由。

因此,任何法案修改,应该从基本层面考量多元宗教的生活常态,而不是一味听从某一方面的宗教界人士,频频做出越线的诉求。我们认为;非穆斯林的信仰承受宪法保障,内阁应该听取平衡的意见回馈,确认宗教信仰自由,不因为人为的行政决策,失去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