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连玉精神奖开放提名
个人团体皆可接受表扬
2013年度(第26届)林连玉精神奖即日起开始接受提名,提名截止日期是2013年9月15日。提名者可以是团体或个人。
林连玉精神奖遴选委员会今天发表文告,欢迎全国文教团体及学校董家教等机构踊跃参与本年度的林连玉精神奖候选人的提名。
文告指出,提名者可以是团体或个人,唯提名者与被提名者不得属于直系家属关系。
在呈上提名表格前,必须确保被提名者(或已逝世的被提名者之家属代表)同意接受提名,同时将已填妥的提名表格,连同被提名者的详细资料于提名截止前交至林连玉基金办事处。
2013年度(第26届)林连玉精神奖即日起开始接受提名,提名截止日期是2013年9月15日。提名者可以是团体或个人。
林连玉精神奖遴选委员会今天发表文告,欢迎全国文教团体及学校董家教等机构踊跃参与本年度的林连玉精神奖候选人的提名。
文告指出,提名者可以是团体或个人,唯提名者与被提名者不得属于直系家属关系。
在呈上提名表格前,必须确保被提名者(或已逝世的被提名者之家属代表)同意接受提名,同时将已填妥的提名表格,连同被提名者的详细资料于提名截止前交至林连玉基金办事处。
必须说明推荐理由
提名者受鼓励提供尽可能详尽的资料供遴选委员会参考,如被提名者的简介、照片、活动剪报、著作、纪录片等。唯提名表格内的“推荐理由”一栏须以简单扼要的文字(不超过一千字)填写。
林连玉精神奖遴选委员会吁请有意提名者将提名表格和相关的资料递交至林连玉基金办事处。提名表格与简则可向林连玉基金行政处索取。
地址:Bangunan UCSTAM, 321-D, Lorong T.A.R.Kanan (1), Off Jalan Tuanku Abdul Rahman,50300 Kuala Lumpur.
传真:03-26971970,电邮:info@llgcultural.com。
若需要更详细的资料,或有任何疑问,请联络林连玉基金行政部 ,电话:03-26971971/2。
发扬林连玉的精神
文告指出,1985年12月18日,林连玉先生与世常辞。由当时15华团组成的林连玉基金委员会于1987年宣布将林连玉先生逝世的那一天定为“华教节”,并颁发“林连玉精神奖”以鼓励通过各种方式捍卫和发展华文教育的好人好事。
该奖项也是纪念一生为华教鞠躬尽瘁的林连玉,宣扬他的主张,贯彻及进一步发扬他的理念与精神。
林连玉精神奖自1988年12月18日颁发至今已有26年,共有75个个人和团体或单位荣获林连玉精神奖,其中包括校长、老师、董事、小贩、华教工作者、华教机构领导人。团体方面则有华校三机构、独中、董联会、发展华小工委会、神庙等等。
“从得奖者的类别及其种种事迹,反映了华教能在我国扎根、开花与结果,靠的是华社各阶层的不懈奋斗与坚持。”
颁奖跨出华裔圈子
林连玉于1956年曾说过,“将来的马来亚民族的界限完全泯灭,大家过着一样的生活,成为一家人。”
文告指出,”秉持这样的精神下,林连玉精神奖去年第一次跨出华裔的圈子,颁给推动淡米尔小学成立董事会捍卫淡小办学主权马来西亚淡米尔基金。“
林连玉精神奖受奖考虑范畴包括终身成就、社会抗争、社区服务、学术贡献及文化建设及“弱势群体”。
凡对马来西亚族群文化或母语教育的保存、捍卫与发展有显著贡献,其努力有助于实现林连玉先生生前所致力提倡的各族携手建设一个“多彩多姿、共存共荣”理念者,不拘其族群背景,皆有资格被提名。
遴选委员会将从六个范畴中选出不超过五个个人或团体,所以并非每个范畴都会有得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