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调查怡保黑色集会
陈家兴今午遭传召录供
刊载: May 15, 2013 4:50 PM | 更新: May 15, 2013 5:01 PM
霹雳怡保警方今天传召人民公正党候任新邦波赖州议员陈家兴,调查12日怡保黑色集会。
陈家兴也是公正党霹雳州副秘书,他今天发表文告表示,警方援引2012年和平集会法第9(5)条款,传召他到怡保警区录供。
陈家兴今日中午12时到怡保警区,接受刑事调查组(A Team)警官阿迪卡警长(Insp. Atikah)录取口供约30分钟。
霹雳怡保警方今天传召人民公正党候任新邦波赖州议员陈家兴,调查12日怡保黑色集会。
陈家兴也是公正党霹雳州副秘书,他今天发表文告表示,警方援引2012年和平集会法第9(5)条款,传召他到怡保警区录供。
陈家兴今日中午12时到怡保警区,接受刑事调查组(A Team)警官阿迪卡警长(Insp. Atikah)录取口供约30分钟。
陈家兴强调,集会自由是马来西亚宪法及和平集会法令所赋予人民的权利。任何和平集会的主办单位只是需要通知警方即可,而不需要获得警方的批准,警方更不应附设任何条件来限制人民的集会自由。
“警方以黑色集会没有准证为由作出调查,这已违反我国宪法及和平集会法令的精神。集会自由乃是基本人权,况且全国巡回展开的黑色集会都是在和平的情况下进行,因此警方不应诸多阻挠或尝试打压人民抗议选举舞弊的行动。”
继续巡回主办黑色集会
陈家兴也是继该党霹雳州秘书安努亚(Anuar Zakaria)之后,第二名因为主办霹雳州黑色集会而受到警方传召的人民公正党领袖。
他表示,该党不会因为警方的阻挠而退缩,而是将继续全国巡回主办黑色集会,以反映人民对于选举舞弊的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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