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解散后才是看守政府”
选委会不清楚指南草拟进度
国阵自308全国大选执政至今已满五年,在野党与律师纷纷促请政府,从今日起就成立看守政府,惟选委会不认同这项建议。
选委会副主席旺阿末今日在其住家召开记者会时表示,尽管联邦宪法只字未提“看守政府”一词,惟大马按照过往的惯例(convention),政府是从国会解散后才变成临时的看守政府。
他指出,其他人当然可以有本身的看法。
傍晚6点39分更新
国阵自308全国大选执政至今已满五年,在野党与律师纷纷促请政府,从今日起就成立看守政府,惟选委会不认同这项建议。
选委会副主席旺阿末今日在其住家召开记者会时表示,尽管联邦宪法只字未提“看守政府”一词,惟大马按照过往的惯例(convention),政府是从国会解散后才变成临时的看守政府。
他指出,其他人当然可以有本身的看法。
他是受询及资深律师 汤米汤姆斯 (Tommy Thomas)前日发表看法,称国阵理应在3月8日起成立临时看守政府一事,发表评论。
行动党国会反对党领袖 林吉祥 也认同,政府在3月8日之后应成立看守政府,并建议首相纳吉在政府政务应咨询民联的意见。
指南交总检察署处理
针对选举改革国会特委会此前建议选委会拟出看守政府指南一事,旺阿末表示,选委会研究后,发现此事涉及联邦宪法,故交由政府与总检察署的处理。
“看守政府下的守则,经选委会研究后,发现不在我们的管理事宜(urusan)内,就交给政府与总检察署,这暂时来说跟选委会没有关系。我们不知道最新进展。”
他说,若政府真的拟出了看守政府的指南,届时会由选委会监督与落实。
违反指南也不能对付
无论如何,旺阿末说,放眼英国等国家,看守政府也只是这些国家的“惯例”而已,未被列入选举法令里。
因此,旺阿末表示,若大马届时拥有“看守政府”指南与守则,这充其量也只是“惯例”,若有人违反这些指南、惯例与守则,选委会也不能援引法令来对它违反者。
“这是惯例而已,不是一项法令条文,届时看守政府(指南与行为守则)也将由选委会来监督。”
执政党向来都有遵守
旺阿末指出,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第8至12条文,其实已清楚阐明竞选期间不能做的事情,包括滥用公共机构来竞选与买票等。
“在大选议题上,最受尊重(与权威)的法令依然是选举罪行法令,各政党都须遵守。”
旺阿末继而表示,执政党在历届大选期间都有遵守看守政府原则,没批下新计划与新拨款,也没有外国签署条约。
询及这段期间执政党能否派发糖果与一马援助金等,旺阿末回应说,它们在竞选期间若派发国会解散前已批准的东西,这在法律上是被允许的。
大选派发援金不道德
不过,他也指出,派发一马援助金与糖果在道德上,是站不住脚的。
“若派出的是国会解散前批下的拨款事项,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但这在道德上站不住脚。”
“2004年与2008年大选时,国阵就不曾在这段期间批下新拨款与合约,我敢敢说,它是遵守看守政府(原则)的。”
旺阿末说,竞选期间派发一马援助金与糖果,在法律上也可能被挑起买票争议,甚至衍生选举诉讼,而且人民会观察政党的行径。
另一方面,旺阿末也说,选委会昨天已将总检察署草拟大选的政党“行为守则”,在昨天交给各政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