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人民公正党策略局主任拉菲兹与一名银行书记被控抵触银行及金融机构法令一案,沙亚南地庭今日择定此案于3月6日过堂。

法官拉美什批准拉菲兹辩护律师尔维提呈的申请而作出上述决定。

尔维要求法庭择定另一个过堂日期,因为拉菲兹正在等待上诉庭就他申请撤销控状所作出的结果。

拉菲兹在去年9月10日以地庭的判决含政治动机为由,入禀高庭申请撤销其指控,然而,高庭在去年11月23日驳回拉菲兹的申请。

现年36岁的拉菲兹于去年8月1日被控上地庭,惟他否认有罪。

被控泄漏银行资料

根据控状,拉菲兹被控于去年3月7日在位于八打灵再也的公正党总部,向记者尤索夫阿都阿林及艾尔马丁泄露大众银行有限公司的4个账户资料,即国家养牛私人有限公司(NFC)、国家肉畜私人有限公司、Agroscience工业私人有限公司,以及NFC主席拿督斯里莫哈末沙烈。

被告因而抵触银行及金融机构法令第97(1)条文,一旦定罪则将在同一法令的第103(1)(a)条文下,面对最高3年监禁,或最高罚款30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另外,41岁的佐哈里则被控与拉菲兹串通,在上述日期及地点作出上述罪行,惟佐哈里也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佐哈里抵触银行及金融机构法令第112(1)(c)条文,一旦定罪则可在相同法令的103条文下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