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移民无需文件即获身份证
官员仅要求投票挺沙巴执政党
印尼公民约翰尼斯供证称,1970年代旅居沙巴6年内,就获得大马政府发出蓝色身份证,而条件是在大选投票支持国阵继续主政沙巴。
调查沙巴非法移民皇委会今天在亚庇高庭继续召开听证会。
57岁印尼移民约翰尼斯(Yuhanis Bira)供证时表示,在1978年于斗湖原住民法庭,曾与一官员会面,并提交文件申请蓝色身份证。
约翰尼斯表示,该名官员向他表明,要获得蓝色身份证,就必须支持国阵掌政的沙巴州政府。
晚上7点48分更新
印尼公民约翰尼斯供证称,1970年代旅居沙巴6年内,就获得大马政府发出蓝色身份证,而条件是在大选时投票支持国阵继续主政沙巴。
调查沙巴非法移民皇委会今天在亚庇高庭继续召开听证会。
57岁印尼移民约翰尼斯(Yuhanis Bira)供证时表示,在1978年于斗湖原住民法庭与一官员会面,后者表明,要获得蓝色身份证,就必须支持国阵掌政的沙巴州政府。
“他(官员)要求,所以我就支持政府。”
提问者询问所谓支持政府,是否是指通过投票,约翰尼斯答称,“是”。
约翰尼斯同意该名官员的要求,并在之后递交申请表格,一年后,就获得了蓝色身份证。
出生地写明是斗湖
约翰尼斯是在1973年抵达沙巴,意即6年内就获得了蓝色身份证。
沙巴人民党(BERJAYA)隶属国阵阵营,在1976年至1985年主政沙巴,惟在1985年州选遭团结党击败。
约翰尼斯说,申请身份证只需付12令吉,而且不必提供任何文件证明,而获得的身份证上面写着其出生地是斗湖。
他在1981年登记为选民,并且在当年参与投票,沙巴人民党在该次选举胜选而继续执政,后来的州议会选举都有参与投票。
今天听证会显示,当局很早以前就恣意专断地发出蓝色身份证,比一般人以为的时间更早。不过,不清楚的是,这是否是系统性的措施。
另一名供证人也是印尼公民,他在1980年抵达沙巴。
不需文件仅供照片
贝拉欣(Berahim Abdullah)表示,1990年一朋友联系他,说可以协助得到蓝色身份证,而且不必任何文件证明。
贝拉欣交上照片后,负责跑腿的人就告诉他到国民登记局领取身份证。
贝拉欣表示,获得身份证之后,就在之后的几次沙巴州选举,于库纳克州议席选区投过四次票。
詹姆斯(James Ghani)律师询问贝拉欣为何登记为选民,贝拉欣回答说:“为了支持国阵政府。”
当时,主政沙巴的是沙巴团结党。该党成立于1985年,并在1986州选获得胜利,随后就加入国阵。该党在1990年退出国阵,但仍然在当年州选胜选,而执政至1994年。
1994年州选,该党获得微差胜利,但是该党议员遭国阵策反跳槽,无法组织成州政府。
今天共有6人供证,自听证会召开以来总共有55人供证。第二轮的听证会将在明天完结,而第三轮的听证会将在2月22日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