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发展机构总经理罗斯里驳斥槟州国阵主席邓章耀指槟州从可负担房屋牟利说法,并称可负担房屋顶价40万令吉,是根据中央政府一个大马人民房屋(PR1MA)而设定的。

罗斯里发表文告回应邓章耀针对槟州可负担房屋计划的批评,指后者的言论是确实及不负责任的。

“如果以40万令吉出售房屋是不对的,为什么邓章耀不批评联邦政府?他不批评中央政府以40万令吉售屋,却针对槟州发展机构,可以说是企图破坏州政府的可负担房屋的计划。”

他指出,槟州发展机构在全槟推行的1万9000间可负担房屋计划价格从7万2500令吉至40万令吉,而40万令吉的定价是依据联邦政府的一个大马人民房屋(PR1MA)而设定的。

“邓章耀怎么能够说槟州发展机构的屋价不应设在40万令吉,但事实上这与联邦政府所设定的屋价是一样的,即城区7万2500令吉至40万令吉,以及乡区7万2500令吉至22万令吉。”

此前,邓章耀抨击槟州政府可负担房屋计划没有诚意,因为40万令吉的屋价根本无法帮助到穷人及中等收入者。他也质疑槟州发展机构从可负担房屋牟利。

罗斯里说:“邓章耀说槟州发展机构从可负担房屋赚钱,这也是不确实的。这是企业社会责任计划,也将是房屋素质最好的计划,特别是峇都加湾可负担房屋计划将由全世界最好的建房商新加坡房屋发展局(HDB) 负责兴建。”

促邓章耀反驳否则应道歉

罗斯里指出,槟州发展机构推行槟州政府的可负担房屋计划,将在全槟兴建1万9000个单位。屋价介于7万2500令吉至40万令吉之间。而40万令吉的屋价是依据联邦政府的一个大马人民房屋而设定的。

“事实上,首相纳吉敦拉萨已经在去年9月的2013年财政预算案中宣布,城区的可负担房屋价格顶价为40万令吉。”

他表示,接受槟州首长兼槟州发展机构主席林冠英委派,成立一项5亿令吉可负担房屋基金。林冠英也特别指示依据一个大马人民房屋的屋价,因为可负担房屋非常重要,不能被政治化。

“为了避免政治争论,我依据中央政府所定下的房价。”

“如果邓章耀可以证明我搞错了,可负担房屋顶价不是40万令吉,那么我愿意向首长道歉,并改正我在提呈可负担房屋计划中所犯下的错误。但是,如果邓章耀无法证明,那么他应该向我道歉,以证明他不是有意破坏我的专业名誉或州政府的可负担房屋计划。 ”  

“除非邓章耀能够证明中央政府的房屋顶价不是40万令吉,那么槟州发展机构将继续工作,在2013年2月7日开始,9时至5时之间(包括农历新年的公共假日),开放我们位于光大、槟州发展机构办公室、威省市政局的登记柜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