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前公务员今日向沙巴皇家委员会揭露,政府曾在1990年於沙巴国民登记局总部外设立一个名为G17的特别小组,专门负责处理大约10万名外来移民申请蓝色身份证的表格。

曾经在G17任职的纪祖基菲里(Kee Dzulkifly Kee Abdul Jalil)表示,他当时是负责在身份证上面填上名字和身份证号码,然后才把它们送去吉隆坡

“我是根据提供给我们的申请表格,来填上名字。”

他也补充,这个小组总共处理大约10万张身份证的申请。

批准20万张报生纸

纪祖基菲里表示,其小组也负责发出报生纸的批准信,他估计总共发出大约20万封批准信给外来移民的小孩。

“这张批准信将允许他们向医院或县署获取报生纸。”

我国是从1987年开始规定,不能再使用宣誓书申请蓝色身份证,相反必须出示报生纸。

他也补充,这些申请者较后将被征收每人300令吉,而有关款项将会交给G17。

曾被内安法令扣留

他表示,这些申请者通常都是来自印尼、菲律宾和巴基斯坦的穆斯林,有一些申请者随后更被政党聘请工作。

纪祖基菲里较后在1995年至1997年於内安法令下被扣留。他在获释后也被软禁长达1年。

其他供证的证人还包括纪祖基菲里在国民登记局的前同事,包括阿斯里西都(Asli Sidup)、阿尔科淡沙(Alcop Damsah)、纳西苏吉(Nasit Sugip),以及他们的上司蓝里卡玛鲁丁(Ramli Kamaruddin)。

他们都曾经涉及这项派发身份证的行动,同时也在内安法令下被扣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