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孩子参加本周六集会的父母,可在2001年儿童法令下被采取法律行动。

福利局总监诺莱妮在文告中说,父母或监护人受促不要让孩子也涉及在可带来危害的活动,例如参与非法集会。

“如果这么做,可在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将面对不超过2万令吉罚款或监禁不超过10年的刑罚,或两者兼施。”

她促请父母或监护人保护孩子,避免危害孩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