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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框店东主谢太子(原名谢振兴)在2010年尾遭警察殴打案经过近两年审讯,推事庭今天裁决,4名涉案警员蓄意伤人表罪成立,必须在今年5月15日至17日进行抗辩。

承审此案的八打灵再也法庭推事聂莫哈末(Nik Mohd Fadhli Nik Azlan)裁决时表示,尽管谢太子的报案书有所出入,但他身上的伤势不可能是本身造成的。

“尽管(谢太子的)报案书中(与其在法庭上的供词)有出入,但这刑事法典323的控状,不可能是自己造成的伤势,因此表罪成立。”

这4名打人的警察分别是莫哈末阿兹万(Mohd Azwan Hassan)、诺查里罗斯里(Norzali Rosle)、阿末赛夫拉(Ahmad Saifullah Osman)和阿里祖哈菲兹阿都(Alizulhafiz Abdul Ghafar)。

捏造拥毒表罪成立

NONE推事也裁决,诺查里罗斯里(右图)捏造谢太子拥毒与巴冷刀的两宗罪名,皆表罪成立。

推事裁决,在刑事法典第166条文下被控的第五名警员玛哈迪阿当(Mahadi Adam),则表罪不成立。

他表示,这是因为马玛哈迪有执行其职责,阻止谢太子被打,因此当庭释放。

上述4名警员被控于2010年12月19日,凌晨12点半至3点之间,在哥打白沙罗警局蓄意致伤谢太子,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

一旦罪成,可最高被判坐牢1年或罚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诺查里被控四罪名

其中,莫哈末阿兹万与诺查里罗斯里,被控在警方设立路障的丽阳镇路(Persiaran Tropicana)的PJU3/15路,蓄意致伤谢太子,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

诺查里罗斯里共面对4宗控状,除了两宗蓄意致伤罪外,还在刑事法典第211公务员捏造假案罪名下被控捏造谢太子拥巴冷刀与海洛因罪名。

一旦罪成,被告可面对2年最高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玛哈迪阿当则在第166条文被控,即公务人员违抗命令伤人的罪。

他被控身为公务员却违反1967年警察法令第20(3)条文,在知情下为谢太子带来伤害。

谢太子是在2010年尾声泪俱下控诉本身因路税过期,遭警方扣留4天中被11名警察殴打。他指控警员逼迫他承认拥毒与巴冷刀罪名,还称身上1万3000令吉现金也被取走,险些命丧警局。

这起案件是在2011年4月开审,控方共传召了21名证人。
 
据了解,莫哈末阿兹万与诺查里罗斯里已暂时遭到停职。

对警察有阴影会抖
  
NONE谢太子(左图右)本人今日也现身法庭,身穿白上衣的他在裁决后表示,本身很欣慰法庭讨回一个公道。
 
他向媒体描述本身害怕警察的心情,“我这段日子来,看到警察有一点阴影,会发抖,害怕会被打抢。”
 
他指出,他在这段期间也有遭警方在路障上拦下,但没有发生如之前般过分的事,只是遭警察检查身份证而已,没有像之前般硬硬要钱。
 
罕见警方捏造假罪 

另外,身在现场的行动党泗岩沫区国会议员林立迎表示,警方涉及捏造罪名是很严重的罪刑,这种案件的审讯在大马是很罕见的,且相信这是首次有警方捏造罪名被判表罪成立。
 
“我谷歌过了,发现之前不曾发生过,相信是第一次。主控官也告诉我,这是很罕见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