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会继续用阿拉字眼
坚称乃联邦宪法赋予权利
下午6点13分更新
尽管雪州苏丹谕令禁止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但是马来西亚基督教协进会(CCM)重申,所有基督教会将继续使用“阿拉”字眼,并坚持这是联邦宪法赋予的权利。
另外,基督教联合会(CFM)主席黄文兴指出,我国基督教徒拥有马来文圣经及使用“阿拉”字眼已好多年,而去年才庆祝马来文圣经出版400周年纪念。
基督教协进会总秘书赫尔曼(Rev Hermen Shastri)今天发表文告表示,基督教会领袖近日在怡保举行营会时已经知悉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争议的议题。
“我们重申立场,马来西亚基督徒在数世纪以来,就在马来文圣经和信仰生活中使用阿拉字眼。”
“而且,我们国家的许多原住民社群在日常语言中也纳入该字眼。”
下午6点13分更新
尽管雪州苏丹谕令禁止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但是马来西亚基督教协进会(CCM)重申,所有基督教会将继续使用“阿拉”字眼,并坚持这是联邦宪法赋予的权利。
另外,基督教联合会(CFM)主席黄文兴指出,我国基督教徒拥有马来文圣经及使用“阿拉”字眼已好多年,而去年才庆祝马来文圣经出版400周年纪念。
基督教协进会总秘书赫尔曼(Rev Hermen Shastri)今天发表文告表示,基督教会领袖近日在怡保举行营会时已经知悉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争议的议题。
“我们重申立场,马来西亚基督徒在数世纪以来,就在马来文圣经和信仰生活中使用阿拉字眼。”
“而且,我们国家的许多原住民社群在日常语言中也纳入该字眼。”
“因此,我们将继续此惯行,那是《联邦宪法》第11条款给我们的保障权利,并且呼吁所有方面举行这基本权利。”
多个州属使用阿拉字眼
马新社报道,黄文兴今天发表文告表示,所有使用马来文的基督教堂,特别是土著、峇峇、沙巴及砂拉越基督徒,以及半岛多个州属教徒都是使用“阿拉”字眼。
“大马基督徒一直都在马来文圣经内使用‘阿拉’字眼,这是我们对上帝的信仰,我们将继续这么做。”
他说,根据联邦宪法第11条款,每个人都有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因此在基督教堂、教徒会议及家里是可以自由使用马来文圣经。
民联消弭阿拉字眼争议
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在去年杪圣诞献词中,呼吁中央政府允许马来文版圣经使用“阿拉”字眼,进而引燃连串的争议。
民联此前召开会议力图消弭争议,表示认同非穆斯林可以使用“阿拉”字眼。
伊斯兰党主席哈迪阿旺指出,“阿拉”的原意是源自可兰经文,因此不能准确地翻译到其他语文。
苏丹禁非穆斯林用阿拉
雪州伊斯兰教理事会(MAIS)则发表文告指出,雪州苏丹对媒体报道,也是行动党秘书长的林冠英要求大马政府允许所有马来文圣经使用阿拉字眼的做法,感到“震惊”和“遗憾”。
文告指出,雪州苏丹在1月6日的特别会议中严正谕令,阿拉字眼是穆斯林专有的圣洁字眼;而且根据2010年2月18日公布的伊斯兰裁决和指令,雪州境内的其他非伊斯兰宗教完全禁止使用阿拉字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