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11点50分更新
 
就在112人民崛起集会降临前夕,警方主动联络媒体要求呈交采访记者名单,声称要发出媒体证,避免重犯过去过失。不过,这种做法却招致党团人士的非议。

人民公正党直批,这种做法是非法之举,打压媒体自由;而人权组织人民之声则认为,媒体证并不能保障记者的安全。

公正党副主席苏仁德兰形容,警方发出媒体证的做法,是“不详、违法和限制媒体自由”的举动。

“媒体无论身在何处,都必须能够自由地采访,不受阻拦和累赘的程序的牵制。”

“无论是警方或任何政府机构,都不能通过发出媒体证的方式,来控制或限制媒体采访公众活动。”

媒体证抵触和平集会法

NONE苏仁德兰(右图)也是一名执业律师,他昨日发文告点出,警方如此做法,已抵触《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24条文,因为法令阐明,政府和警方须允许媒体“合理地进入”集会现场。

他进一步说,警方施压媒体戴上媒体证的做法,与该条文背道而驰,更违背联邦宪法第10(1)(a)条文所保障的言论及媒体自由。

他补充,媒体现有的记者证,就足以让警方辨识到他们的身份。

制造限制媒体报道先例


苏仁德兰声称,警方发媒体证的做法正在制造“危险先例”,即执法机构未来或许能够通过拒绝发出类似证件来限制媒体传播资讯。

“这就是国阵政府治理所带来的真实危机,即过度和不民主地控制印刷和电子媒体。”

促政府警方撤销媒体证


苏仁德兰批评,警方要求媒体领取媒体证,是要避免428大集会警方殴打记者的事情重演,是个非常烂的理由。

他认为,警方正确的做法,应该是迅速调查,并将涉案警员以渎职刑事罪提控上庭。

他也说,警方也必须改善本身的培训课程,加强警员对于人民基本权益的尊重。

“我们呼吁国阵政府和全国总警长,马上撤销这个新的媒体限制。”

警方要更易认出集会者?

NONE另外,人民之声执行董事娜丽妮(右图)昨日发文告指出,该组织过去曾要求警方保护采访集会的记者,但警方如今发出媒体证,其实并没有保障记者的安全。

她进一步说,在警方此一新举动下,112人民崛起集会者变得十分容易确认,不仅让人更加质疑,他们是否准备扛起维护集会和平与秩序的责任。
 
发媒体证或另有目的
 
“人民之声认为,特别媒体证有背后目的,是要容易辨识集会者。当新闻、通讯与文化部已向媒体发出授权的记者证,我们质疑(警方)还有否需要发出特别媒体证。”

娜丽妮补充,每家媒体组织也都拥有本身的记者证。如此一来,警方所要做的应该的,不是给记者发出媒体证,反而应该推出一套应对媒体的适当标准执行程序。
 
她强调,警方应确保媒体在不受警方干扰侵犯下,采访和散播消息。
 
反促执勤警员戴上证件
 
娜丽妮也指出,更加重要的是,警员应在执勤时,佩戴附有他们名字和警员编号的证件,将制服和便服警员,与集会者区分开来。

她指出,去年428大集会中,许多蒙受警方暴力的集会者,因为动粗的警员没佩戴证件,而无法确认他们的身份。

“很多年轻警员没被逮捕,就是因为这个因素。”

警方应确保集会者安全

娜丽妮说,除了记者的人身安全外,警方也有必要确保集会者的安全。

“人民之声认为,警方应主动地确保所有,包括接下来定在2013年1月12日上演的集会,有秩序地进行,也确保记者和集会者的安全。”
 
她强调,根据联邦宪法和世界人权宣言,集会是一种基本权益。
 
112不是警方闭门活动

另一方面,独立新闻中心(CIJ)昨天也发表文告,反对警方发媒体证的做法,并强调警方应该确保记者能够在没有不当牵制下执行他们的职务。

“这不是一个警方举办的闭门,需要通行证才能进入的活动。本周六举行的集会是一项公开活动,媒体有责任报道之。”

警方没发媒体证的权责

NONE独立新闻中心执行员玛斯嘉里查(Masjaliza Hamzah,右图)表示指出,警方的职责在确保公共安全,同时确保媒体能够顺利执行采访工作,维护公众利益。

她强调,警方没有发出媒体证的权责。

玛斯嘉里查指出,正确发出媒体证的单位应该是媒体机构本身、新闻部,或马来西亚半岛新闻从业员职工会(NUJ)。

促警拟出标准执行程序

她更倡议警方应该改专注在拟出本身在集会过程如何应对媒体的标准执行程序。

“这份标准执行程序已经缺席太久,净选盟30集会是打人的警员至今仍逍遥法外……人们如何要求警方为本周六给媒体的对待负责呢?”

玛斯嘉里查质问,警方本身是否会佩戴容易识别的证件,同时以专业和符合国家人权标准的态度来行事?

去年4月28日举行净选盟3.0集会过程,至少有9名记者和摄影师声称遭警员殴打,另有一名摄录师被指遭集会者攻击。

两名警员随后被控殴打《光明日报》记者黄安健,但法庭最终以证据不足,判决表罪无罪,当庭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