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隆市政厅也曾开罚非穆斯林
丹议员指公园条例管行为不检
刊载: Dec 11, 2012 4:03 AM | 更新: Dec 11, 2012 4:18 AM
吉兰丹二宗华裔在公开场所因“行为不检”遭开罚引争议,吉兰丹行政议员塔基育丁表明各州市议会底下确有“公园条例”可规范公共场所行为不检,并且可向非穆斯林开罚。
他还指称,吉隆坡市政厅也曾经向非穆斯林发出类似的传单。
吉兰丹地方政府、旅游及文化委员会主席塔基育丁(Takiyuddin Hassan)是在接受《当今大马》电访时如此表示。
他说:“以前也有一个案例,吉隆坡市政厅向一对非穆斯林(伴侣)开罚,他们被指为在城中城(KLCC)行为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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