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权主义主导下的审美观和歧视
对此“指南”,网上已经有很多网友提出反驳;并以许多著名的电影演员、运动员也有该指南里的“现象”,来反驳该指南的准确性。
先姑且不论这些指南是否有“权威”,用这个指南识别同性恋者是否100%准确,我更想探讨的是政府的心理。
为什么要去“识别”同性恋者?
如果说要识别人群中可疑的罪犯,还说是为了阻止罪案的发生,不想人民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这还可以接受。但为什么要去“识别”谁是同性恋者?难道潜在的同性恋者会威胁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危?
大马政府搞这么多动作来“识别”同性恋者,并打算“治疗”他们,显示了我们政府认为同性恋者在社会中,是一种如罪案那样的病态,需要“预防胜于治疗”,越早发现越好,尽早治好它?我不想讨论同性恋是否是病态这个议题,只想提出另外一个理论,试图来解答人们歧视同性恋的原因。
在这里,我有一个也许站不住脚,可能也许没有任何科学证据证明的说法,那就是我们社会歧视同性恋都是父权主义霸权下的反射。怎么说?
我觉得在父权主义霸权下的社会,一切好坏的定义,都由男性来决定。在父权主义下,男性就是要刚猛的,女性就是要阴柔的,这样才正确,这样才没有病态。不知道各位有没有发现,如果两个大男人吵架时,最喜欢以互相攻击对方是女生,来达到羞辱对手的目的?
比如说男生会对骂:“个性软绵绵,像个女人酱,有种就来干过!”你甚至只需要说一句,“你真的像个女人那样”,就足与激怒一个男性友人了。
但是女生吵架时,却不会以“你真像个男人”来侮辱对手,并且这并不能侮辱到对方。
为什么?
为什么说男性是女性(或女性化)就是对男性的侮辱?
为什么说女生是男生,却不会有侮辱对方的效果?
这是不是表示,男性是“好、正确”的象征,反而女生是“不好、错误”的代名词呢?
当然,在古代父权主义之上的社会,男性地位比女性高尚不足为奇,但现在呢,我们的社会是否还有这样的趋势?
我们社会的审美观是否还是由父权主义的眼光来定义?
现代社会的女生都是追求身材的苗条、样貌的好看,
这是否是像女性向男性审美观低头的反映?
当一个男性认为女人“要温柔、喜欢男性”的特征没有在一个女生身上看到,相反地那个女生是不温柔,也许不喜欢男生,那样在这个以父权主义为标准的审美观社会,是否也自然而然认为这个女生是“错误病态的”,需要被“治疗和改造”,改造成男性如喜欢的那样“温柔”?
同样的,父权主义下的社会审美观,也是认为男性要“能担当、有种、需要刚强有攻击性”。所以当有一个男性较阴柔、攻击性较弱,这些男性领导者们就会看不惯,觉得必须强行改造,以塑造一个“刚烈”的男性。
如果大家还记得的话,不久前大马中学因为发现了很多“娘娘腔”的男性学院,结果被校方强迫进行辅导,好改造他们。最后,政府还沾沾自喜地宣布,成功“治疗”这些“娘娘腔”的学生,并以把他们塑造成充满“男子气概”而光荣呢~(同样的,大马人歧视阴柔的男性,并嘲笑人家为“阿瓜”,我认为也是基于同样的社会背景)
说到这里,可能有人会说,歧视同性恋者的并不只是男性呀,女性也有歧视同性恋或“阿瓜”的呀。
这个论述的反驳,和上面的一样。
也是在父权主义下被定义了,我们(包括男女)被教导了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但一个在父权主义下被被熏陶多年、被教导“男性要阳刚,女性要阴柔”思维的女性,在看到“男性化的女性”或“女性化的男性”,并会产生心理上的冲击,觉得他/她们是“正确的性别特征”的失败者,并对产生歧视之心,从而嘲笑他/她们。
这也是为什么你可以看到一些对LGBT团体较为开放的国家,如北欧的一些国家甚至允许同性恋者结婚,也许你觉得这些国家能这么做因为她们“大胆开放”,国情不同。
我反而觉得这些国家的人权意识高涨、男女平权,尊重不同类型的人,并认为人的性格是五彩缤纷的。所以我敢狂傲地断言,一个妇女地位高、受到尊重的社会,其LGBT在该社会里也会受到相等的尊重。
大马女性在社会的地位有多高,就几乎可以断定了我们对LGBT弱势群体的宽容度有多高。可能你又会不认同,说我们的社会也许对LGBT的接受度不是很高,但我们国家的女性地位绝对不低。我们有很多政客、部长,都是女议员呀。
这个我觉得虽然大马有很多女YB/部长,但其实也是依附在男性下的产物。为什么,君不见几乎所有的政党,都设有妇女组?妇女组的设定表面上是“鼓励女性参政”,但我觉得她更像一个大沟渠,把女性从政者排向一边,好让她们不会威胁到男性在党内的统治地位。
政党有了妇女部,妇女部长会掌管某些职位,久而久之,参政的妇女就会视“妇女部主席”为其政途的最终目的,而不会挑战男性在党内的领导,该女性政客这时就如被大沟渠引导到一边去了。
今天民联推出《女性橙皮书》,试图以性别来分工,或多或少,都有些异曲同工的感觉。
当然,这是另外一个话题了。
注:作者部落格 http://zeusleaveolympus.blogspot.com/
对此“指南”,网上已经有很多网友提出反驳;并以许多著名的电影演员、运动员也有该指南里的“现象”,来反驳该指南的准确性。
先姑且不论这些指南是否有“权威”,用这个指南识别同性恋者是否100%准确,我更想探讨的是政府的心理。
为什么要去“识别”同性恋者?
如果说要识别人群中可疑的罪犯,还说是为了阻止罪案的发生,不想人民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这还可以接受。但为什么要去“识别”谁是同性恋者?难道潜在的同性恋者会威胁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危?
大马政府搞这么多动作来“识别”同性恋者,并打算“治疗”他们,显示了我们政府认为同性恋者在社会中,是一种如罪案那样的病态,需要“预防胜于治疗”,越早发现越好,尽早治好它?我不想讨论同性恋是否是病态这个议题,只想提出另外一个理论,试图来解答人们歧视同性恋的原因。
在这里,我有一个也许站不住脚,可能也许没有任何科学证据证明的说法,那就是我们社会歧视同性恋都是父权主义霸权下的反射。怎么说?
我觉得在父权主义霸权下的社会,一切好坏的定义,都由男性来决定。在父权主义下,男性就是要刚猛的,女性就是要阴柔的,这样才正确,这样才没有病态。不知道各位有没有发现,如果两个大男人吵架时,最喜欢以互相攻击对方是女生,来达到羞辱对手的目的?
比如说男生会对骂:“个性软绵绵,像个女人酱,有种就来干过!”你甚至只需要说一句,“你真的像个女人那样”,就足与激怒一个男性友人了。
但是女生吵架时,却不会以“你真像个男人”来侮辱对手,并且这并不能侮辱到对方。
为什么?
为什么说男性是女性(或女性化)就是对男性的侮辱?
为什么说女生是男生,却不会有侮辱对方的效果?
这是不是表示,男性是“好、正确”的象征,反而女生是“不好、错误”的代名词呢?
当然,在古代父权主义之上的社会,男性地位比女性高尚不足为奇,但现在呢,我们的社会是否还有这样的趋势?
我们社会的审美观是否还是由父权主义的眼光来定义?
现代社会的女生都是追求身材的苗条、样貌的好看,
这是否是像女性向男性审美观低头的反映?
当一个男性认为女人“要温柔、喜欢男性”的特征没有在一个女生身上看到,相反地那个女生是不温柔,也许不喜欢男生,那样在这个以父权主义为标准的审美观社会,是否也自然而然认为这个女生是“错误病态的”,需要被“治疗和改造”,改造成男性如喜欢的那样“温柔”?
同样的,父权主义下的社会审美观,也是认为男性要“能担当、有种、需要刚强有攻击性”。所以当有一个男性较阴柔、攻击性较弱,这些男性领导者们就会看不惯,觉得必须强行改造,以塑造一个“刚烈”的男性。
如果大家还记得的话,不久前大马中学因为发现了很多“娘娘腔”的男性学院,结果被校方强迫进行辅导,好改造他们。最后,政府还沾沾自喜地宣布,成功“治疗”这些“娘娘腔”的学生,并以把他们塑造成充满“男子气概”而光荣呢~(同样的,大马人歧视阴柔的男性,并嘲笑人家为“阿瓜”,我认为也是基于同样的社会背景)
说到这里,可能有人会说,歧视同性恋者的并不只是男性呀,女性也有歧视同性恋或“阿瓜”的呀。
这个论述的反驳,和上面的一样。
也是在父权主义下被定义了,我们(包括男女)被教导了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但一个在父权主义下被被熏陶多年、被教导“男性要阳刚,女性要阴柔”思维的女性,在看到“男性化的女性”或“女性化的男性”,并会产生心理上的冲击,觉得他/她们是“正确的性别特征”的失败者,并对产生歧视之心,从而嘲笑他/她们。
这也是为什么你可以看到一些对LGBT团体较为开放的国家,如北欧的一些国家甚至允许同性恋者结婚,也许你觉得这些国家能这么做因为她们“大胆开放”,国情不同。
我反而觉得这些国家的人权意识高涨、男女平权,尊重不同类型的人,并认为人的性格是五彩缤纷的。所以我敢狂傲地断言,一个妇女地位高、受到尊重的社会,其LGBT在该社会里也会受到相等的尊重。
大马女性在社会的地位有多高,就几乎可以断定了我们对LGBT弱势群体的宽容度有多高。可能你又会不认同,说我们的社会也许对LGBT的接受度不是很高,但我们国家的女性地位绝对不低。我们有很多政客、部长,都是女议员呀。
这个我觉得虽然大马有很多女YB/部长,但其实也是依附在男性下的产物。为什么,君不见几乎所有的政党,都设有妇女组?妇女组的设定表面上是“鼓励女性参政”,但我觉得她更像一个大沟渠,把女性从政者排向一边,好让她们不会威胁到男性在党内的统治地位。
政党有了妇女部,妇女部长会掌管某些职位,久而久之,参政的妇女就会视“妇女部主席”为其政途的最终目的,而不会挑战男性在党内的领导,该女性政客这时就如被大沟渠引导到一边去了。
今天民联推出《女性橙皮书》,试图以性别来分工,或多或少,都有些异曲同工的感觉。
当然,这是另外一个话题了。
注:作者部落格 http://zeusleaveolympus.blogspot.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