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公会财政迪鲁(Steven Thiru)批评《2010年保护吹哨者法令》非但无法有效的保护勇敢揭弊的吹哨者,更是令他们受法律制裁的“地雷”。

 
“这不是一项鼓励吹哨者揭弊的法令,它反而是一个地雷。”

 
他指出,令人最无法接受的是,目前还有其他法令抑制吹哨者揭发舞弊,包括《1989年银行和金融机构法令》和《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等等。

 
迪鲁遗憾地提醒,任何吹哨者在揭弊前,还须事先确定这样的做法不会抵触其他法令而被控上庭。

他是今日受邀出席“全国监督与吹哨者”中心推介礼致词时批评,吹哨者法令提供予吹哨者的保护并不足够。

拉菲兹揭弊案反被提控

NONE “全国监督与吹哨者”中心由公正党策略主任拉菲兹所成立。

拉菲兹过去不断揭发国家养牛中心丑闻,结果却于本月初在银行和金融机构法令第97条文下,被控向媒体泄露国家养牛公司的银行账户资料。

虽然我国拥有吹哨者保护法令,但随着拉菲兹被控,这项法令也被诟病无法保障吹哨者。

促政府修改吹哨者法令

迪鲁认为,政府应该修改保护吹哨者法令,让吹哨者不因《1989年银行和金融机构法令》和《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等法令而怯步。

他继指,司法界也应该限制相关法律条文的适用范围,让保护吹哨者法令更能保护揭弊者。

他也说,英国和澳洲的保护吹哨者法令拥有同样的问题。

质疑政府绩效撤销保护

NONE 迪鲁(右图)也不满《2010年保护吹哨者法令》的第9条文,因为它指出,若吹哨者质疑政府政策的绩效,那他所得到的保护马上被撤销。

“这是‘右手给你,左手取回’的典型案子,因为你所获得的保护马上消失。”

他再点出法令的另一项不足,即吹哨者只能向特定的执法机构、如警方、反贪污委员会、移民局、关税局等举报弊端,才能获得保护。

“若你的投报可针对他们,那你如何能不担心,投报后不会面对制裁?”

鼓励穆斯林须勇敢揭弊

另外,国际伊斯兰大学讲师玛兹利(Maszlee Malik)在致词时表示,吹哨(whistle blowing)也属于伊斯兰法律的一部分,因为它将塑造透明、负责任和奉行良好施政的政府。

因此,他呼吁全国所有宗教司和穆斯林积极起来揭发当权者的舞弊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