抨击“非指数罪案”前所未闻
潘俭伟吁警方重新发布数据
刊载: Aug 30, 2012 7:35 AM | 更新: Aug 30, 2012 7:38 AM
我在昨天发表的文告中揭露了减少马来西亚罪案指数“战役”的事实。大马皇家警察宣称,在同一个时期,罪案成功从2007年的20万9千572宗减少至 2011年的15万7千891宗或24.7%。然而,有关成就却是牺性了未发布的“非指数罪案”,即在同一个时期的从4万2千752宗增至7万2千106 宗或高达68.7%的数据。
最可疑的是,根据大马皇家警察的数据,“非指数罪案”从2007年以来是逐年增加的;根据记录,其总罪案数目从2007年增至2008年的21.9%至2009年的22.8%至2010年的29.8%,以及2011年的31.4%。
“指数罪案”大幅下降对比“非指数罪案”暴增,两者之间很明显地不连贯,这强烈地凸显了罪案数据被操弄,以及验证了有关匿名信指大马皇家警察正有系统地重新归类“指数罪案”至“非指数罪案”案例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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