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国会今年4月已经修改大专法令允许学生加入政党,但是马大学生事务处前日公布的《马大校园政治活动行为准则》却引起争议。

马大新青年今日发表文告谴责马大学生事务处的行为守则抹杀校园民主,刁难学生活动自由权利,更限制学生校园内外的活动与参政自由。

“进入马大的学生犹如被戴上紧箍咒一样,处处受到钳制。”

允许参政却不准带入校园

马大新青年表示,这份行为守则非常矛盾,允许学生校外参政,在政党中担任要职,更可以在大选中上阵,但却不允许学生在校园内支持、反对或同情任何一个政党。

“要一位已经参政的学生,在校园内不支持、反对或同情任何政党,学生本已是政党代表或党员,为何没有在校园传播政治意识形态的权利呢?”

“那请问马大校方如何看待巫青团团长凯里说准备在大学校园设立支持者俱乐部的看法呢?”

与大专法令修正背道而驰

马大新青年指出,这份行为守则也要求学生需向学校宣誓参加任何一个政党,一切活动更需要向学生事务处汇报,参与任何组织也需获得校方同意。

“既然大专法令已经修改让学生参政,宪法更赋予言论、集会、与结社自由,为何马大校方依然冥顽不灵,一再干预大专生参政的权利?那岂不是与修改后的《大专法令》背道而驰?”

马大新青年也非议所谓的行为准则裁决委员会将由学生事务处副校长遴选,因为马大学生事务处副校长在拟定此项行为守则已经有预设的立场。

“若委员也由副校长委任,将会让此委员会的委员不具公信力,因此新青年要求裁决委员会的委员委任权利应该由校长负责,并且必须委任两名学生代表成为委员。”

不符合大学学术自由精神

马大新青年表示,大专法令本已违反联邦宪法第10条所赋予的言论、集会与结社自由,限制学生参政权利。然而经过多年的施压和努力后,《大专法令》在2012年已修改允许学生参加部分的政治活动。

因此,马大学生事务处如今推出校园政治活动行为守则,证明《大专法令》的修改空有形式,没有内涵,修改或不修改,并不多大意义,学生的权利依然受到校方的打压。

“马大校方禁止在校内进行政治宣传,已经把政党无限度妖魔化,误导学生以为参加政党是一项不见得光的事情,根本不符合大学所倡导的学术自由和批判思考的精神。”

马大新青年协会最后促请马大校方立刻收回这份“校园政治活动行为守则”,采取开明的态度看待学生参与政治的权利,并且要求政府立刻废除大专法令,重新赋权于学生,落实校园自主,学生自治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