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巴民主行动党主席黄仕平表示,《反跳槽法令》非限制一名议员的结社自由,恰好相反,该法令是保护选区的民意,让人民的意愿不受到议员的跳槽,而背道而驰。

他是针对槟城最近推出《反跳槽法令》所引发国阵成员党的批评,作出回应。他说,我国是个民主的国家,任何议员都是个别选区所选出来代表民意,在国州议会内代为发声,因此议员的委任是来自人民,必须对该选区负责。

有鉴于此,《反跳法令》的基础恰好建立在维护民意基础之上,任何原任议员欲离开原有政党而蝉过别枝,必须先辞职制造补选,再以新政党的旗帜寻求选民的委任。“若人民是选你,而非政党,那么你不需害怕补选,不是吗?”

同时,他也反击国阵成员党领袖欲抹黑该法令,他指出,该法令并没有限制议员的结社自由,而是议员在选择离开的自由,必须考虑到没有扭曲当初选举时选区的民意。因此,议员必须对选区负责,个人的政治立场或利益应当居次!

他续称,根据现在的《选举法》,任何要转换政治立场的议员若为了试验民意而辞职,将被禁止竞选五年。这才是违反个人竞选自由和导致不需要顾及民意的跳槽行为猖獗的罪魁祸首!他解释,在目前的法令下,若一位议员要辞职,就必须限制他不能参选,这是抹杀他的政治前途。因此为了两者兼得,他只好跳槽,而无视民意。

他举例,若没有《选举法》的限制,邦布宁和拉津因不满国阵,退出国阵辞去国会议员,然后进行补选试验民意是否支持,或来届大选代表新政党参选。因此,他重申《反跳槽法令》非针对任何人,更不是反对政治人物的转换立场。

他说,若《反跳法令》的推出,再配合修改《选举法》,那么议员就可以尊重民意基础,在跳槽前辞职议员职位制造补选,然后再以另一个政党的旗帜上阵。这样既可以保护人民的意愿,也不抹杀议员再次参选的权利。

他认为,我国选举素有“选党不选人”的风气,因此议员跳槽必须补选,也是尊重政党的。他进而质问,为什么国阵这么害怕制定反跳槽法令,到底谁才是青蛙王子,不言而喻!

他呼吁人民支持《反跳槽法令》的成立,并一起建立负责任的民主制度,勿让任何议员和政党骑劫当地选区的民意。他促人民不要忘记,不负责任的跳槽令沙巴和霹雳州曾痛失政权,违反了选举时人民的意愿。这是我国民主史上的耻辱!我们应唾弃这种不负责任的文化,也要让人民代议士学会尊重选区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