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伊刑法是民联“政改”大礼
卢诚国:唯国阵掌权才能抵御
刊载: Aug 27, 2012 1:44 PM | 更新: Aug 27, 2012 1:46 PM
马华公会中央宣传局副主任卢诚国促人民维持国阵中央政府政权,以抵御伊党实行伊斯兰刑事法。
针对伊斯兰党精神领袖兼丹州大臣聂阿兹日前强调,由于中央政府警告,吉兰丹州被迫推迟实施伊斯兰刑事法.卢诚国今日发表文告指出,若国阵于308大选失去联邦政权,伊党今天必然已经在吉兰丹实行伊斯兰刑事法。
“聂阿兹是在其部落格发表专文评论伊斯兰刑事法时强调,中央政府包括前首相甚至发出警告公函,丹州不得推行刑事法。聂阿兹说,中央政府包括首相发出警告公函,至今仍未收回这份公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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