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锋报年度报告证明巫统控制
安华重申反对同性恋婚姻立场
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起诉《马来西亚前锋报》诽谤案今日在吉隆坡高庭续审。安华在辩方律师的要求下,证明巫统拥有该报49.77%的股份,牢牢掌控着这份马来文报章。
安华今日出庭作证时,出示该报集团Utusan Melayu有限公司的2010年度报告,力证巫统掌控该集团49.77%的股份,或逾5500万股。
安华在辩方律师菲罗斯(Firoz Hussein)盘问下供称,根据报告,巫统是通过RHB Nominees(本地)私人有限公司,代理持有《前锋报》的股份。
“这就是巫统控制这家公司的方式。”
法官辛韩(V T Singham)已同意,将这份年度报告列为呈堂证据。
傍晚6点50分更新
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起诉《马来西亚前锋报》诽谤案今日在吉隆坡高庭续审。安华在辩方律师的要求下,证明巫统拥有该报49.77%的股份,牢牢掌控着这份马来文报章。
安华今日出庭作证时,出示该报集团Utusan Melayu有限公司的2010年度报告,力证巫统掌控该集团49.77%的股份,或逾5500万股。
安华在辩方律师菲罗斯(Firoz Hussein)盘问下供称,根据报告,巫统是通过RHB Nominees(本地)私人有限公司,代理持有《前锋报》的股份。
“这就是巫统控制这家公司的方式。”
法官辛韩(V T Singham)已同意,将这份年度报告列为呈堂证据。
首相秘书是董事
虽然菲罗斯点出,RHB Nominees公司并没掌控多数,即超过一半的股权,但安华表示,根据全球或我国的公司法律,一旦一家公司或个人掌控了另外一家公司33%股权,就代表他控制了这家公司。
安华稍后接受其代表律师苏仁德兰盘诘,引述《前锋报》年度报告指称,首相纳吉新闻秘书东姑沙里夫丁(Tengku Sharifuddin Tengku Ahmad)也是该集团董事。
他表示,东姑沙里夫丁是个举足轻重的人物,因为他曾代表大马政府,在美国华盛顿与APCO Worldwide有限公司签约。
“《前锋报》主席哈欣阿末(Hashim Ahmad Makinuddin)和董事费道斯阿都拉(Firdaus Abdullah)是巫统党员。”
“因此,如果巫统不是控制《前锋报》,为何委任他们(成为董事)?再者,首相新闻秘书也担任董事。”
14年来不断污蔑
安华说,《前锋报》在过去14年来,每一天都在污蔑他。
“他们曾说我是犹太人特务,说我支持兴都教运动,说我亲基督教,说我拥有30亿令吉,说我支持行动党拥有不良意图,最近更说支持行动党是有罪的。”
起诉前锋报诽谤
安华是在1月20日入禀法庭,针对《前锋报》转载《英国广播公司》专访他的报道时,指他支持合法化同性恋,对他构成诽谤。
安华把马来前锋报有限公司及总编辑阿都阿兹列为答辩人。他向《前锋报》索取5000万令吉赔偿,另加5000万令吉加重赔偿和5000万令吉惩罚赔偿。
《前锋报》是于1月17日头条报道,前雪州伊斯兰党主席哈山阿里斥责安华质疑我国的反对同性恋法律,并指责对方意图合法化同性恋、双性恋及跨性别活动。
《前锋报》同一天在第10页,也刊登一则标题为“寄生虫侵蚀伊斯兰党,安华必须被拒绝”的新闻引述哈山阿里的谈话,指称安华接受《英国广播公司》访问时,表示支持同性恋合法化。
重申“歧视”同性恋
安华上回供证时表明,认同我国法律应该“歧视”同性恋。
这名公正党实权领袖今日接受代表律师苏仁德兰盘问时重申本身的立场。
他说,本身在访谈中表明,我国穆斯林和非穆斯林都支持男女婚姻的圣洁,而不支持同性恋婚姻。
“我支持男女婚姻的圣洁,我不支持同性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