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证据法令引起网民炮轰,高教部副部长赛夫丁阿都拉今日表明,他将号召其他国阵国会议员,全力反对这项备受争议的法令。

赛夫丁也是巫统最高理事,被视为巫统开明派代表。他今午在吉隆坡出席一场法律论坛时,在公众问答环节中回答提问时指出,对证据法令表达了他的疑虑。

“首先,我会找(林茂国会议员)凯里,然后告诉他,我们又再成为伙伴了……除此,我也知道另外数名国阵国会议员,跟我和凯里一样,能够理解此事。”

“我想我们必须传达一个强烈、嘹亮与清楚的讯息,让我们的老板们知道,我们必须检讨有关法令。”

宪报公布后还可修改

saifuddin abdullah evidence act forum 2 赛夫丁表示,虽然有关法令已经在宪报公布,但过去的事件显示,就算宪报公布的法令也可获得修改。

他形容,证据法令就像是首相纳吉转型计划中的“打嗝”。

公民社会已经在上周宣布,将在来临的星期二发动“ 互联网黑屏抗议日 ”,以反对大马立法制定压制网络自由的《1950年证据法令》第114A条文。

这项抗议行动是旨在提升网民,针对这项新条文的醒觉。

有关新条文是在2012年4月国会会议匆忙通过,并在7月31日正式生效。在新条文下,当局可以对付以匿名方式在网络上撰写或发表不负责任言论的网民。此外,任何人的名字、照片或化名出现在任何刊物,显示他是该刊物的拥有者、编辑、管理人,就自动假定为该刊物的刊登者或转载者,除非他能够提出反驳的证据。

政见分歧不算“有罪”

NONE 针对《马来西亚前锋报》日前报道支持行动党的穆斯林“有罪”,赛夫丁则表示,这项报道并不需要。

他强调,支持行动党与否只是政见的不同,无关穆斯林是否“有罪”。

“这无关刑事罪行的合法或非法,这只是政治而已。如果我们不同意的话,我们可以用理性讨论,来化解、反驳或提出我们的意见。”

日前,由巫统拥有的《前锋报》报道穆斯林支持行动党“有罪”,结果引起民联抨击。民联更反指前首相马哈迪,在任内曾经拒绝落实伊斯兰教刑事法,因此马哈迪也同样是反伊斯兰教和“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