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向净选盟10名督导委员索偿12万2000令吉财务损失的民事诉讼案,今日在吉隆坡高庭过堂。

法官约翰路易士(John Louis O' Hara)择定9月18日,聆听6名净选盟督导委员申请介入此案的口头陈词,以及政府的初步反对后,再决定是否允许6人介入。

这6名督导委员分别是净选盟联合主席沙末赛益、苏巴马廉、廖国华、杨映波、希山慕丁莱雅斯和阿末苏克里。

沙末赛益、苏巴马廉和廖国华的代表律师是希拉(Sheila Lingam);杨映波、希山慕丁莱雅斯和阿末苏克里的代表律师则是林德山。

6人早前主动入禀法庭,要求成为这宗民事诉讼案的答辩人,因为他们全是净选盟督导委员,且有份参与举办净选盟3.0集会。

政府提出初步反对

这6名申请人的2名代表律师告诉法官约翰路易士(John Louis O' Hara),随着6人向法庭申请介入此案,他们已在7月31日收到高级联邦律师阿兹占末(Azizan Md Arshad)的传真和电邮,接着在8月3日收到阿兹占末的正式回函。

他们表示,阿兹占末在信函提及,政府将针对6人的介入提出初步反对,惟两人都没有回覆信函。

裁决不影响法定利益

阿兹占末在庭上表示,政府之所以提出初步反对,皆因6名申请人并不符合《1980年高庭条例》第15(6)条文,因此没资格成为此案的答辩人。

他接着说,政府也不必针对申请人所入禀的法定宣誓书,向法庭入禀答复。

他稍后在庭外向媒体解释,根据该条文,法官就此案的任何裁决,必须影响申请人的法定利益(legal interest),但6名申请人显然不符合这个条件。

因此,约翰路易士决定,政府和6名申请人最迟须在8月28日交换书面陈词,并择定9月18日聆听双方陈词再决定。

他补充,法庭也将于9月18日,为政府起诉净选盟索偿12万2000令吉的主案过堂。

阿兹占末说,政府将在书面和口头陈词中,阐明初步反对的理由。

哈里斯脱离被告行列

此外,人权律师哈里斯依布拉欣代表律师蒂柏茱蒂(R.Thipajothi)通知法官,哈里斯已在昨天入禀终止起诉通知书,以撤销政府对他的民事起诉。

根据《星报》昨天报道,政府已同意中止针对哈里斯依布拉欣的民事诉讼。换言之,哈里斯依布拉欣已成功脱离此案,不会遭政府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