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取走记者相机是错误做法
助理警监否认与集会者起冲突
刊载: Aug 9, 2012 8:23 AM | 更新: Aug 9, 2012 8:58 AM
警方在428黄绿大集会当天没收媒体的相机,招致媒体严词声讨。一名助理警监今日承认,警方取走摄记的相机是错误的行为。
来自蕉赖警区总部的助理警监王明强(译音,Ong Beng Keong)今日在大马人权委员会428大集会公听会上承认说,“我们不可没收记者的相机。”
他甚至表示,根据他个人看法,展开逮捕行动的警员不应没收任何私人物品,除非那是危险武器。
王明强也同意,警方在扣留或押送扣留者到其他地方期间,攻击或伤害相关人士,是错误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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