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者指环保认证迫使企业让步
砂政府反阻碍习俗地纠纷和解
特约卓振宏刊载: Aug 1, 2012 1:04 PM | 更新: Aug 1, 2012 1:11 PM
城市居民与原住民对土地认同感不一,前者强调要有白纸黑字“牙兰”保证土地的拥有权,而后者对于土地的归属全靠约定成俗,而“牙兰”这类官方凭据是无关紧要的。
联合国原住民权利宣言针对这样的特性,提出原住民先在权(Pre-existing Right)的概念,而此类权亦受马来西亚宪法保障。砂拉越过去至少10宗原住民土地遭侵犯的申诉案中,法庭基本就依据宪赋权力与国外判例,裁决原住民胜 诉。惟判词模棱两可,且砂拉越政府的不愿遵守与否决习俗地立场,使得原住民习俗地掠夺纠纷持续。
原住民习俗地纠纷的其中一个源头是砂拉越棕油种植业的发展。不过,随着国际环保概念的提升,以及环保监督组织设立认证制度,油棕种植公司面对巨大压力,因此愿意妥协让步。
但就砂拉越情境而言,砂州政府反却成为捍卫原住民习俗地努力的一大阻力,使得国际环保认证组织、原住民、种植公司、州政府陷入拉扯的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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