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检察署未决定销案或继审
陈泓凯闯理大案809再过堂
刘嘉铭刊载: Jul 9, 2012 4:57 AM | 更新: Jul 9, 2012 5:23 AM
由于总检察署尚未决定撤消案件或继续审讯,槟城人民之声志工陈泓凯被控擅闯理大校园张贴净选盟3.0海报案,再度展延至一个月(8月9日)后才过堂。
今天负责审理此案的推事为西蒂莎瓦推事诺艾妮(Noor Aini Yusof),主控官则是莎丽扎副检察司。
陈泓凯是因在理大校园内张贴净选盟428集会海报,而在5月7日被提控抵触刑事法典第447条文(刑事侵入),即刑事侵入(criminal trespass)的罪名。
一旦罪成,陈泓凯将面对不超过3个月监禁、或不超过3000令吉罚款,或兩者兼施的处罚。但是,他不认罪,获以1500令吉与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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