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限期结束不见海外投票
公民组织轰选委会存心拖延
刊载: Jul 4, 2012 4:11 AM | 更新: Jul 4, 2012 4:17 AM
选举改革国会特委会于4月2日向国会提呈选举改革报告,首个建议就是要选委会在3个月内制定法律实行海外公民投票。不过,3个月限期已在昨日结束,却不见选委会在这方面有任何具体改革举措。
针对选委会的毫无作为,“我的海外选票”组织(My Overseas Vote)炮轰,选委会无法落实海外投票,并以诸多借口来转移视线。
它昨日发表文告质疑,选委会是存心拖延到来届大选结束后,才要落实这项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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