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被撤销的《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修正法案,再次成为朝野在国会争辩的焦点。

行动党怡保西区国会议员古拉要求政府,为这条修正法案向全民道歉;不过,首相署部长纳兹里表明,政府并非仓促推出这条法令,而拒绝道歉。

新一季国会下议院会议甫开始,朝野双方便针对这项修正法案,在议会厅内展开火花四射的争论。古拉在议会一开始,便援引议会常规第14条文,要求政府解释,为何在下议会花费长时间辩论法案之后,最终却宣布撤销?

五项修正法案没意义

对此,纳兹里解释,政府是基于选举委员会同意撤回法案,才决定这么做,与政府无关。

“在下议院辩论时,我们进行3项修正,上议院辩论时表明希望增加两项修正,一共有5项修正,如果进行这5项修正,这项法案已没有意义。”

内阁没介入修正法案

他澄清,修改《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完全是选委会的意思,当有关法案提呈至内阁时,内阁并没有提出任何意见,便批准提呈法案,以尊重选委会的自主权。

“我们没有仓促推出法案,这是选委会的法案。当选委会建议要修改,任何关系到选委会的法令时,内阁完全没有研究相关法案,以尊重选委会的自主权。”

“我们在内阁没有辩论便通过了,我们除了协调将法案带上国会上下议院,并没做其他事情了。”

反对党领袖同意撤销

纳兹里重申,在政府撤回法案前,已与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和选委会讨论此事,并已取得他们的同意。

“我们已和反对党领袖及选委会讨论,以同意撤回法案,这是选委会的要求,如果不满,可以询问选委会。”

斥没咨询在野党意见

无论如何,古拉并不满意纳兹里的解释,谴责政府在推出修正法案前,并无咨询在野党的意见,否则就不会发生撤回法案的事情。

他炮轰,国会议员早前为何这条修正法案,耗费了不少时间在议会厅内辩论,结果法案却被撤销,因此要求政府针对此事认错道歉。

古拉更措辞强烈地指控,选委会沦为政府的“橡皮图章”。

选委会非“橡皮图章”

对此,纳兹里重申,这项修正法案是属于“特别情况”,而政府在此事上完全尊重选委会的决定。

他也否认选委会是政府的“橡皮图章”,否则政府就不会尊敬选委会的决定,撤销修正法案。

各说各话争论数分钟

无论如何,古拉并没接受纳兹里的说法,站起来继续要求政府道歉,而纳兹里在另一方则说,政府已与安华商讨此事,并不断指古拉不是反对党领袖,政府无需向他交代。

两人在议会厅内各喊各话,而朝野双方其他国会议员也随着起哄,长达数分钟。

下议院议长班迪卡阿敏最终出声调停表示,既然古拉要求政府解释,而纳兹里已经代表政府解释,那此事就应告一段落。下议院在经过这一轮争执后,才正式进入问答环节。

政府“急刹车”放弃法案

国会下议院在4月19日晚上,经过否决两项修改后,通过了《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修正法案。

这两项被否决的修正条文包括不允许政党协助选民检查名字和所属投票箱,以及允许选委会定夺候选人投票和计票监督员可以留在投票站的时间。

净选盟 之前抨击该修正案共有4处大开选举改革的倒车,包括变相鼓吹肮脏政治、阻止候选人代理及选举人员监督投票弊端,如幽灵选民与多重投票事件等。

无论如何,政府、在野党和选委会最终基于 “许多阻力” ,决定放弃这项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