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呈地方选举法案
雪州政府向槟州看齐
刊载: Jun 8, 2012 4:29 PM | 更新: Jun 8, 2012 4:31 PM
雪州政府将仿效槟州政府的做法,于来临7月召开的雪州议会上,提呈及寻求通过《2012年地方政府选举法案》,以便推行地方政府选举。
根据《雪州时报》报道,雪州州务大臣卡立依布拉欣指出,州政府将把第三张选票还政于民,让他们选出心属的地方代议士。
卡立是在日前与200名面子书及特推粉丝见面聚餐时,回应网民提问时这样指出。这项议题是在场多数网民所关注的焦点。
雪州政府将仿效槟州政府的做法,于来临7月召开的雪州议会上,提呈及寻求通过《2012年地方政府选举法案》,以便推行地方政府选举。
根据《雪州时报》报道,雪州州务大臣卡立依布拉欣指出,州政府将把第三张选票还政于民,让他们选出心属的地方代议士。
卡立是在日前与200名面子书及特推粉丝见面聚餐时,回应网民提问时这样指出。这项议题是在场多数网民所关注的焦点。
地选将避开全国大选
卡立说,州政府认同提问者想法,毕竟在民主国家中,居民应当有权票选县市议员、市长、国州议员及大臣,奈何相关条文却早已被国阵政府删除。
他表示,要让地方选举“复活”,州政府须先通过地方政府选举法案,还原当初被废除的条文,否则地方选举将无法成型。
“此外,州政府举行地方政府选举也会避开全国大选,以免劳民伤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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