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纳斯准备起诉另外三人诽谤
反稀组织获准介入禁口令审讯
李龙辉刊载: May 2, 2012 6:52 AM | 更新: May 2, 2012 8:49 AM
莱纳斯早前起诉“拯救大马”委员会,在一封致给首相纳吉的公开信中涉及诽谤,今日更单方面向吉隆坡高庭申请封口令(ex-parte injunction),禁止该委员会继续对此事发言。
同时,莱纳斯也向法庭申请修改诉状,以起诉另外3人。
无论如何,在“拯救大马”委员会代表律师巴斯蒂安(Bastian Vendargon)的申请下,法官约翰路易斯(John Louis O'Hara)同意让该委员会介入这个封口令的审讯,允许双方面聆听这个“双边庭令”(inter-parte injunction)的申请。
莱纳斯早前起诉“拯救大马”委员会,在一封致给首相纳吉的公开信中涉及诽谤,今日更单方面向吉隆坡高庭申请封口令(ex-parte injunction),禁止该委员会继续对此事发言。
同时,莱纳斯也向法庭申请修改诉状,以起诉另外3人。
无论如何,在“拯救大马”委员会代表律师巴斯蒂安(Bastian Vendargon)的申请下,法官约翰路易斯(John Louis O'Hara)同意让该委员会介入这个封口令的审讯,允许双方面聆听这个“双边庭令”(inter-parte injunction)的申请。
巴斯蒂安透露,法官择定在5月9日进行案件管理,然后届时再择定聆审这项庭令的日期。
经过约4小时的内庭讨论后,他向守候已久的媒体说,“经过5月9日的案件管理程序后,法庭将择定一个聆审双边庭令的日期。”
“这意味着,该禁令将被挑战,法庭在做任何裁决前,都必须聆听双方的陈情。”
【点击观看短片】
莱纳斯不能夺言论自由
“拯救大马”委员会主席陈文德指出,这是他们在这场官司一个很好的开始。
他声称,莱纳斯在内庭向法官解释,由于这是一起特殊案件,因此需要单方面申请禁令。
但是,巴斯蒂安向法官表示,莱纳斯不能因此剥夺联邦宪法第10条文赋予人民的言论自由权力,而法官决定允许该委员会介于这项禁令的申请审讯。
莱纳斯欲另外起诉三人
巴斯蒂安也说,莱纳斯准备修改起诉书,将原先的3名答辩人,另外增加3人至6人。
但他说,莱纳斯的代表律师拒绝在内庭透露这3人的身份,因此他们只好等到本月9日的案件管理审讯,才知道3人是谁。
多名记者今日尝试接洽莱纳斯的代表律师,包括向他们取得起诉书,但都被拒绝。
起诉《自由今日大马》
莱纳斯是在上个月入禀吉隆坡高庭,起诉“拯救大马”委员会、陈文德和成员林绍桃,在一封致给纳吉的公开信中,含有不实与误导的成分。
此外,莱纳斯也起诉《自由今日大马》,因为这家新闻网站被指刊登不实与误导的文章。
不过,据了解,“拯救大马”委员会和《自由今日大马》仍没接获莱纳斯的起诉书。
莱纳斯没注明赔偿金额
根据记者向法庭主簿署所购得的申索书(endorsement of claim),莱纳斯起诉“拯救大马”委员会于3月22日通过部落格所发表的联合声明,拥有不实、据破坏性和污蔑的内容,而构成诽谤。
同时,莱纳斯起诉《自由今日大马》于3月6日所上载的一篇评论文章,拥有不实、破坏和污蔑的内容,而构成诽谤。
莱纳斯起诉“拯救大马”委员会与《自由今日大马》是两起不同的官司。
除了上述禁令外,莱纳斯同时向他们索取普通赔偿、惩戒赔偿、附加赔偿、这些赔偿的4%年息、堂费和任何法庭认为适合的金额。
尽管如此,莱纳斯并没注明,该公司所追讨的赔偿金额为多少。
法庭外展开“无声抗议”
较早前,“拯救大马”委员会动员一辆巴士的关丹市民,来到吉隆坡法庭大厦外展开小型而短暂的“无声抗议”。
他们部分带上写着“终止莱纳斯”的黑色面罩,寓意惨遭莱纳斯套上“封口令”而禁止发言。
这近40个关丹市民只举起大字报和布条,上面写着“莱纳斯是澳洲企业耻辱”、“莱纳斯,你的国际标准是什么?”、“诽谤诉讼是国际标准?”、“莱纳斯,你告我们,我们将告回你”等字句,惟全程都没喊口号。
同时,莱纳斯也向法庭申请修改诉状,以起诉另外3人。
无论如何,在“拯救大马”委员会代表律师巴斯蒂安(Bastian Vendargon)的申请下,法官约翰路易斯(John Louis O'Hara)同意让该委员会介入这个封口令的审讯,允许双方面聆听这个“双边庭令”(inter-parte injunction)的申请。
巴斯蒂安透露,法官择定在5月9日进行案件管理,然后届时再择定聆审这项庭令的日期。
经过约4小时的内庭讨论后,他向守候已久的媒体说,“经过5月9日的案件管理程序后,法庭将择定一个聆审双边庭令的日期。”
“这意味着,该禁令将被挑战,法庭在做任何裁决前,都必须聆听双方的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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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纳斯不能夺言论自由
“拯救大马”委员会主席陈文德指出,这是他们在这场官司一个很好的开始。他声称,莱纳斯在内庭向法官解释,由于这是一起特殊案件,因此需要单方面申请禁令。
但是,巴斯蒂安向法官表示,莱纳斯不能因此剥夺联邦宪法第10条文赋予人民的言论自由权力,而法官决定允许该委员会介于这项禁令的申请审讯。
莱纳斯欲另外起诉三人
巴斯蒂安也说,莱纳斯准备修改起诉书,将原先的3名答辩人,另外增加3人至6人。
但他说,莱纳斯的代表律师拒绝在内庭透露这3人的身份,因此他们只好等到本月9日的案件管理审讯,才知道3人是谁。
多名记者今日尝试接洽莱纳斯的代表律师,包括向他们取得起诉书,但都被拒绝。
起诉《自由今日大马》
莱纳斯是在上个月入禀吉隆坡高庭,起诉“拯救大马”委员会、陈文德和成员林绍桃,在一封致给纳吉的公开信中,含有不实与误导的成分。
此外,莱纳斯也起诉《自由今日大马》,因为这家新闻网站被指刊登不实与误导的文章。
不过,据了解,“拯救大马”委员会和《自由今日大马》仍没接获莱纳斯的起诉书。
莱纳斯没注明赔偿金额
根据记者向法庭主簿署所购得的申索书(endorsement of claim),莱纳斯起诉“拯救大马”委员会于3月22日通过部落格所发表的联合声明,拥有不实、据破坏性和污蔑的内容,而构成诽谤。
同时,莱纳斯起诉《自由今日大马》于3月6日所上载的一篇评论文章,拥有不实、破坏和污蔑的内容,而构成诽谤。
莱纳斯起诉“拯救大马”委员会与《自由今日大马》是两起不同的官司。
除了上述禁令外,莱纳斯同时向他们索取普通赔偿、惩戒赔偿、附加赔偿、这些赔偿的4%年息、堂费和任何法庭认为适合的金额。
尽管如此,莱纳斯并没注明,该公司所追讨的赔偿金额为多少。
法庭外展开“无声抗议”
较早前,“拯救大马”委员会动员一辆巴士的关丹市民,来到吉隆坡法庭大厦外展开小型而短暂的“无声抗议”。
他们部分带上写着“终止莱纳斯”的黑色面罩,寓意惨遭莱纳斯套上“封口令”而禁止发言。
这近40个关丹市民只举起大字报和布条,上面写着“莱纳斯是澳洲企业耻辱”、“莱纳斯,你的国际标准是什么?”、“诽谤诉讼是国际标准?”、“莱纳斯,你告我们,我们将告回你”等字句,惟全程都没喊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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