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刘永山针对马华新古毛州议员黄冠文曾经多次误解本人的文告以及做出断章取义的批评感到难过,尤其是上个星期他针对我发表有关反对军人家眷成为邮寄选民的文告所做出胡乱批评。

黄冠文诬蔑我反对军人家眷成为邮寄选民,并指责我这么建议是要为难军人的家眷,每每大选都要大老远回乡投票。事实上,我的建议是军人家眷应该被列为普通选民,而非邮寄选民,因为他们还是能够前往附近投票站,就如之前净选盟2.0的诉求所提到。

本人因此有理由相信黄冠文的阅读和理解能力出现问题。本人建议黄冠文应该报名参加雪州政府的雪州人民补习计划(PTRS)好好读书。这样他才能明白本人于2012年2月20日在记者会上向媒体所发表的谈话。

本人在此挑战黄冠文拿出证据证明本人曾经建议邮寄选民,尤其是军警人员家眷必须以普通选民的身份回家乡投票。

本人当天说的非常清楚,即邮寄选民的家眷(尤其是军警人员的妻子)应该像普通选民一样在投票日当天到最靠近他们军营附近的投票站投票。原因是军警人员的家眷或妻子在投票日无需值勤。选委会没有必要将他们列为邮寄选民。

虽然选举法令规定军人家眷有权选择成为邮寄选民,但此规定应该受到审核。邮寄选票制度主要是为了方便在投票日值勤的军警人员或公务员在投票日前提早投票。军警人员的家眷会有什么职务需要成为邮寄选民呢?为什么他们不能在投票日当天到附近的投票站投票呢?那些真正需要成为邮寄选民的大马公民,如在半岛工作的东马人或者在国外留学或工作的大马公民却不能成为邮寄选民。如此双重标准难道就符合民主精神吗?

除此之外,黄冠文非议本人没有通过正常管道向选委会投诉,反而通过召开记者会博取宣传。我对他的指责感到非常不解。事实上本人已在2月20日的新闻发布会曾经指出,民主行动党乌鲁雪兰莪国会联委会主席庄文来已经针对此事向选委会做出33个投诉。本人不明白黄冠文为什么要向我做出毫无意义的挑战。

我也提到邮寄选民一般上倾向于支持国阵。黄冠文却指责我这番话诋毁邮寄选民的智慧。我要说的是,除非黄冠文能够拿出证据证明非国阵候选人经常在邮寄选票中获胜,要不然我坚持我的这番言论。更何况这已经是众人皆知的事实,根本没有什么好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