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向自主斥警方禁令违宪侵权
高庭延二月聆听司法审核申请
遭警方查禁的“性向自主”活动(Seksualiti Merdeka),在去年杪向法庭申请司法审核。吉隆坡高庭(上诉与特别权力组)法官罗哈娜(Rohana Yusuf)今日聆审这项申请,以决定是否发出准令。
不过,随着总检察署今日对提出初步反对,因此法官宣布展延审讯到2月21日。
这次的司法审核申请5名申请人分别是“性向自主”发起人彭启德、安琪拉(Angela Marianne Kuga Thas)、迪拉卡( S Thilaga Socky Pillai)、茜蒂( Siti Zabedah Kasim)及米雪儿(Michelle Nor Ismat)。
遭警方查禁的“性向自主”活动(Seksualiti Merdeka),在去年杪向法庭申请司法审核。吉隆坡高庭(上诉与特别权力组)法官罗哈娜(Rohana Yusuf)今日聆审这项申请,以决定是否发出准令。
不过,随着总检察署今日对提出初步反对,因此法官宣布展延审讯到2月21日。
这次的司法审核申请5名申请人分别是“性向自主”发起人彭启德、安琪拉(Angela Marianne Kuga Thas)、迪拉卡( S Thilaga Socky Pillai)、茜蒂( Siti Zabedah Kasim)及米雪儿(Michelle Nor Ismat)。
申方代表律师为陈丽燕(Honey Tan Lay Ean)及邱秀婷(Chew Siew Ting,皆译音)。
副总警长卡立阿布巴卡、金马副警区主任诺阿兹曼(Nor Azman Muhammad Yusuf)及全国警察总长依斯迈,则被列为答辩人。
性向自主取消公开活动
“性向自主”活动是由非政府组织和社运分子自2008年起举办的年度活动,以庆祝不同性别和性取向者的人权权利。
去年底活动原定于在11月9日至13日之间,于吉隆坡中央艺术坊的Annexe艺廊举行,并由净选盟2.0主席安美嘉开幕。活动包括了论坛、讲座、工作坊、新书推介礼、艺术展和汇演等等。
不过,往年的活动一向没有面对任何问题,只有在去年引起许多团体和个人,包括伊斯兰党青年团、土著权威组织及一些穆斯林团体的抗议。
警方援引二法查禁活动
警方是援引警察法令第27A(1)(C)条文及刑事法典第298A条文,查禁性向自主活动。
警察法令第27A(1)(C)条文,赋权警方采取行动,对付任何在私人场所举行的活动;至于刑事法典第298A条文,则允许警方对付任何破坏安宁、团结、招致憎恨、恶意与成见的人士。
全国副总警长卡立去年11月在记者会上表示,大马的法律并未认可任何招致摧毁宗教的“偏离行为”(deviationist activity)。
在警方宣布查禁后,性向自主活动主办单位宣布取消所有公开活动,以寻求会见全国总警长的依斯迈奥马。
内政部长希山慕丁较后表示,警方已经完成“2011年性向自主”调查,并将调查报告提呈予总检察署。
“警方无权禁止性向活动”
陈丽燕在庭外说:“首先,警方无权宣布禁止有关活动。况且,他们没有阐明会禁多久,不能无限期的查禁。”
她指出,警方的查禁做法抵触保障公民权利的宪法,因为宪法没有歧视地保障着言论自由和集会自由。
申方在入禀书中阐明,警方没有给予“性向自主”活动主办单位发表意见的机会,便做出查禁的决定。
批警方不合逻辑及荒谬
这份入禀书也指控卡立(右图)“误解或忽视”既有的事实。
它补充,“性向自主”活动并不是什么偏离活动,它不会破坏安宁,不会招致失和或破坏公共秩序,或者威胁国家安全。
他们也指责卡立是跟着大部分人对性向、健康及宗教的看法而采取行动,而这不是禁止活动的合法理据。
彭启德说:“这些声明是不合逻辑及荒谬的。”
批评警方没给正式通知
他也强调,这不是什么偏离的活动,不会破坏或威胁安宁。
“我们对那些反对我们的人感到惊讶。事实上,我们接受他们的反对意见,就像我们接受所有人有反对的自由一样。”
“然而硬我们停止活动,这显示他们不明白平等的意义,同时会戕害他们本身所行使的权利。”
安琪拉则说,警方根本没有正式通知他们查禁的决定,却选择在11月3日突然摸上门,禁止他们举办的一项活动。
“由于我们负有保障出席活动者安全的责任,因此我们决定腰斩活动。我们要怎样在充斥恐怖与威胁的氛围下办活动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