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行动党今日召开选前最后一个代表大会,鉴于大选可能落在今年,行动党遂通过修章提案,允许党选展延18个月。

行动党曾在2007年5月修改章程,当党选碰到全国大选时,允许将全国和州级党选展延12个月。

目前,行动党党章的第八章第一条款阐明,不管章程其他条款所作的规定,若召开全国党员代表大会、党员代表会议、州党员代表大会及州常年代表大会的日期,落在距离国会根据联邦宪法第55(3)条文必须解散不到两年的期限内,中央执行委员会有权展延有关会议不得超过12个月的期限。

行动党今天大会其中的议程(8)就是修改这个条款,以“18个月”取代“12个月”,增加6个月的期限。

训练和装备各级民意代表

地方选举问题也受行动党基层的关注。USJ--梳邦再也支部提议,民联应该2012年12月之际,在各个执政的州属举行各层次地方政府选举。

这项动议同样获得USJ-东区支部的附议,并且通过大会通过。

USJ-梳邦再也支部也促请党设定一项计划,以训练和装备现任和候选市议员、州议员和国会议员。

冀民代人选需获地方提名


此外,万家湾支部也要求行动党各级的民意代表人选需要先获地方基层的推荐以及中委会的允许。

“党内国会、州议会、地方政府、县长或村长候选人必须由该国会、州议会、地方政府、县或村地区的支部推荐并获得中央委员会的允许。”

它也要求该党籍的国会或州民选议员,在他们的国会选区或州选区内设立服务中心,以为选民提供更好的服务。

这项提案获得钻石园支部的附议,同样获得大会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