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阿里芬上周已经驳回上诉庭法官阿都玛立涉嫌抄袭判词的指控,但是这场争议仍然无法平息。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办公室今日再声明,他们接获有关新加坡法官的信函,否认曾指控大马同僚抄袭其判词。

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阿里芬第一特别官员仄万再迪(Che Wan Zaidi Che Wan Ibrahim)在文告中表示,新加坡前法官瑟万(GP Selvam)亲笔致函大法官,否认他作出有关指控。

“没理由投诉马法官抄袭”


他指出,瑟万是在本身的意志之下,於2011年11月2日撰写这封信件。

有关信件内容如下:

“指我曾向(大马)政府投诉抄袭的说法是不确实的。我并没有理由要投诉抄袭,而这样向邻国政府投诉也太直接。”

“我重申,我没有作出投诉,而我也没有理由投诉一个大马法官抄袭。”

驳回指控已考虑瑟万信件


仄万再迪也表示,大法官去年12月30日决定驳回抄袭指控时,也已经考虑瑟万的信件,以及其他文件。

这些文件包括:

(一)行动党主席兼资深律师卡巴星志期2011年9月29日的信件;

(二)2011年10月27日回复卡巴星的信件;

(三)阿都玛立志期2011年12月29日的信件;

(四)阿都玛立在1999年Pet Far Eastern (M) Sdn Bhd vs Tay Young Huat & Ors案件中的书面判词;

(五)瑟万在1999年Star Cruise Services Ltd vs Overseas Union Bank Ltd案件中的书面判词。

大法官指抄袭指控没根据

卡巴星较早时指控阿都玛立(右图)涉嫌剽窃前新加坡法官瑟万(GP Selvam)的判词,并且动员大约60名民联国会议员联署提呈一项国会动议,以撤除该名法官的职位。

无论如何,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表示,有关指控没有法律依据(no merit),因此驳回卡巴星的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