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今日有新闻报导说我“被取代”为今年的槟岛市议员,它不但是与事实不符,而且令人啼笑皆非,因此我有必要去纠正此项错误说法以正视听。

我是在去年12 月14日正式致函槟岛市政局主席芭代雅女士辞去市议员职位,因为我反对州政府频频干预槟岛市政局的操作,以及它又如何通过一纸令下的一言堂作法,指示市政局支付5000万令吉,以展开一项耗资3亿令吉的国际地下会展中心(sPICE)计划。

在坚持要维护广大纳税人利益的大前提下,我曾于去年联同民间团体的代表林马惠博士市议员,双双在市政局去年10月19日所召开的2012年财政预算案特别会议中,要求市政局不要为sPICE计划拨出5000万令吉,否则将不会支持这项预算案。

在这之前,我俩在听到消息说市政局高层已在“先斩后奏”的情况下,主动地与承包商签下sPICE的合约,即发动连同我们两位在内的9位市议员,要求市政局主席召开一项特别会议,以汇报有关sPICE的签约过程。这项汇报特别会议并获得在去年9月22日举行,出席的众市议员当时才恍然大悟,但是许多都遗憾“米已煮成饭”,或明知是米被换了蕃薯,也无可奈何!

但是在市政局屈服于州政府的一意孤行的指令下,不肯    对此不合理的预算案作出修改,我们两位市议员就史无前列地(至少是从70 年代开始)投下不支持2012 年预算案的反对票。

于去年11月4日,公正党槟州领导召我去州议会秘室内训话,虽然表明他们可以苟同我对sPICE 的一些论点,但是基于槟州首长非常不悦为理由,警告我不可再重覆这项重大课题,否则我将会面对严厉的党纪律制裁。

因此,在为了继续能够伸张正义与为民请命的情况下,再环顾整个大马政局的形势所趋,我终于选择于12月14日不但是辞去了槟岛市议员职,而且也连同辞去我公正党的党籍及所有党职。

即然我是于去年尾就辞了职,今年度所委任的新议员若有任何更变,也只是填补任何空缺而已。因此,“林武灿的市议员职被取代”之说则沦为一种无稽之谈,因为它不但是与事实不符,而且也具有贬意。“被取代”通常是指一个人被撤换或撤职,是被动的,也是非自愿的。而我是基于大众的利益的原则与立场,并不为五斗米而折腰,早在去年底已挂冠而去,是自动与自愿的,也是一项光荣之举,因此是具有完全不同的政治话语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