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709集会向同善射水炮
镇暴队警员辩称不知是医院
刊载: Jan 3, 2012 9:55 AM | 更新: Jan 3, 2012 12:33 PM
一名警方镇暴队队员亲口承认,其队伍曾在去年709净选盟大集会将水炮射入同善医院范围之内,不过他辩称本身并不知道当地有一间医院。
持有曹长警阶的依兹哈沙林(Idzha Salim)今日向人权委员会听证会指出,警方发射水炮旨在驱散集会人群。
“我只是使用水炮来驱散群众,我们并没有被告知现场有一间医院。”
“我不是来自吉隆坡,因此不知道那里有医院,而且我们也没有被告知。我承认我的确向医院和群众发射水炮。”
一名警方镇暴队队员亲口承认,其队伍曾在去年709净选盟大集会将水炮射入同善医院范围之内,不过他辩称本身并不知道当地有一间医院。
持有曹长警阶的依兹哈沙林(Idzha Salim,左图)今日向人权委员会听证会指出,警方发射水炮旨在驱散集会人群。
“我只是使用水炮来驱散群众,我们并没有被告知现场有一间医院。”
“我不是来自吉隆坡,因此不知道那里有医院,而且我们也没有被告知。我承认我的确向医院和群众发射水炮。”
承认禁向医院射水炮
他表示,当其上司通知他有关建筑物是医院之后,他就停止发射水炮。
他承认,有一些地方是禁止发射水炮或催泪弹,包括宗教场所与医院。
归咎车龄高看不清
他指出,他当时是控制一架22年车龄的水炮车,其聚碳酸酯玻璃车镜限制了他的视线,让他看不清楚其目标。
他也表示,这是他们第一次同时使用催泪弹和水炮来驱散集会者。
“通常只使用一种方式,即水炮或催泪弹。这由指挥官决定。我无法告诉你,哪一个比较好,因为这胥视指示而定。但是,当我发射时,人潮开始重新聚集。”
“不过,我看不清楚,因为有关水炮车已经很旧,其其聚碳酸酯玻璃车镜妨碍我的视线,加上(催泪弹)烟和大雨,导致视线受阻。”
建议购买新水炮车
当受到听证会主席许绿蒂和人权委员迪达沙门的询问,依兹哈沙林承认,若是新的水炮车将有助于改善情况。
接着,迪达询问依兹哈沙林是否建议购买新的水炮车,依兹哈沙林坦承,如果可以的话应该购买,此话引来哄堂大笑。
他也表示,一些集会群众不受秩序,包括爬上其水炮车,就如《马来西亚前锋报》的图片所示。
今年45岁的依兹哈,是和镇暴队指挥官诺希山(Nor Hisham Razali)今日一起被传召担任人权委员会听证会的证人。
指集会者攻击水炮车
较早前,诺希山供证时表示,他和5名来自怡保的成员,是在7月9日下午2点41分到达马来亚银行大厦。
他接获阿末哈利米的指示,向集会者发射水炮,并一面从马来亚银行大厦向富都路迈进。
“阿末哈利米向群众发出警告超过3次,要求他们解散。当时,我觉得群众尝试包围和攻击我们。他们向我们丢掷水瓶和石头,导致水炮车出现凹痕。”
“我们使用含有化学物的水炮,将令眼睛痒,但是不会危险或致命。”
诺希山也承认依兹哈沙林的说法,即他们不知道当地有医院。
水炮车遇袭出现凹痕
他说,当他们发射水炮后,才看到一个写着华人接生院的告示牌,结果他们停止发射,虽然水炮没有进入华人接生院,但是却射入了同善医院内。
“我们被包围在中间,有人向我们丢掷小石头,导致水炮车出现凹痕。”
这名证人事后也对水炮车的受损,向警方报案。
受到旁听的律师公会主席林志伟询问时,诺希山表示,他未受到卫生部的要求,以便解释为何向医院发射水炮。
他承认,他知道在同善医院内找到催泪弹,但是却辩称,这可能是有人将催泪弹带入医院范围内。
受到林志伟进一步询问,是否知道联邦宪法第10条文保证人们的集会权利,诺希山表示,警方是受到全面的训练。
持有曹长警阶的依兹哈沙林(Idzha Salim,左图)今日向人权委员会听证会指出,警方发射水炮旨在驱散集会人群。“我只是使用水炮来驱散群众,我们并没有被告知现场有一间医院。”
“我不是来自吉隆坡,因此不知道那里有医院,而且我们也没有被告知。我承认我的确向医院和群众发射水炮。”
承认禁向医院射水炮
他表示,当其上司通知他有关建筑物是医院之后,他就停止发射水炮。
他承认,有一些地方是禁止发射水炮或催泪弹,包括宗教场所与医院。
归咎车龄高看不清
他指出,他当时是控制一架22年车龄的水炮车,其聚碳酸酯玻璃车镜限制了他的视线,让他看不清楚其目标。
他也表示,这是他们第一次同时使用催泪弹和水炮来驱散集会者。
“通常只使用一种方式,即水炮或催泪弹。这由指挥官决定。我无法告诉你,哪一个比较好,因为这胥视指示而定。但是,当我发射时,人潮开始重新聚集。”
“不过,我看不清楚,因为有关水炮车已经很旧,其其聚碳酸酯玻璃车镜妨碍我的视线,加上(催泪弹)烟和大雨,导致视线受阻。”
建议购买新水炮车
当受到听证会主席许绿蒂和人权委员迪达沙门的询问,依兹哈沙林承认,若是新的水炮车将有助于改善情况。
接着,迪达询问依兹哈沙林是否建议购买新的水炮车,依兹哈沙林坦承,如果可以的话应该购买,此话引来哄堂大笑。
他也表示,一些集会群众不受秩序,包括爬上其水炮车,就如《马来西亚前锋报》的图片所示。
今年45岁的依兹哈,是和镇暴队指挥官诺希山(Nor Hisham Razali)今日一起被传召担任人权委员会听证会的证人。
指集会者攻击水炮车
较早前,诺希山供证时表示,他和5名来自怡保的成员,是在7月9日下午2点41分到达马来亚银行大厦。
他接获阿末哈利米的指示,向集会者发射水炮,并一面从马来亚银行大厦向富都路迈进。
“阿末哈利米向群众发出警告超过3次,要求他们解散。当时,我觉得群众尝试包围和攻击我们。他们向我们丢掷水瓶和石头,导致水炮车出现凹痕。”
“我们使用含有化学物的水炮,将令眼睛痒,但是不会危险或致命。”
诺希山也承认依兹哈沙林的说法,即他们不知道当地有医院。
水炮车遇袭出现凹痕
他说,当他们发射水炮后,才看到一个写着华人接生院的告示牌,结果他们停止发射,虽然水炮没有进入华人接生院,但是却射入了同善医院内。
“我们被包围在中间,有人向我们丢掷小石头,导致水炮车出现凹痕。”
这名证人事后也对水炮车的受损,向警方报案。
受到旁听的律师公会主席林志伟询问时,诺希山表示,他未受到卫生部的要求,以便解释为何向医院发射水炮。
他承认,他知道在同善医院内找到催泪弹,但是却辩称,这可能是有人将催泪弹带入医院范围内。
受到林志伟进一步询问,是否知道联邦宪法第10条文保证人们的集会权利,诺希山表示,警方是受到全面的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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