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党马六甲格西当区州议员吴良山成功起诉马华等两造诽谤,获赔8万令吉。经审讯后,马六甲高庭今天上午宣判,马华公会与快速印刷有限公司诽谤吴良山罪名成立。

goh leong san 甲州高庭法官拉哈丽嘉今天判处两名答辩人必须赔偿一般损害赔偿(ganti rugi am)及严重损害赔偿(ganti rugi teruk)一共8万令吉,加上8000令吉的堂费。从判决日期开始直到完全结案,这笔数目将授予4%利率。

甲州行动党今天文告指出,也是甲州民主行动党主席的吴良山(右图)起诉马华在2004年大选期间,通过小册子的打油诗诽谤他。

相关的打油诗写道,“流氓议员吾良山,选民求见如登山,开会不来惹良山,殴打同志证如山,流氓脾气如火山,无理取闹有靠山,选民问题堆如山,大选不投吾良山。”

影射同时发表不实指责

甲州行动党认为,打油诗的内容里出现吴良山的名字,虽姓氏不同,马华却使用谐音“吾良山”替代取代其姓氏。

“所以,这首诗确实是在影射他,由于内容根本不属实,包括诬蔑他是‘流氓’、‘有靠山’、‘殴打同志’、‘问题堆积如山’等不实指责,足以造成对他的诽谤。”

册子使得选民产生误解

它宣称,这些小册子是在吴良山2004年竞选的怡力州选区出现,并分发给华裔选民,“使选民对他产生误解,支持率也因此受到影响”。

当时,马华宣传活动包括印发8万本大选小册子、刊载各华文报大选宣传广告及漫画,包括“有人在朝好办事”、“美丽的谎言,浪费选民35年”、“漫画集:看透火箭心,了解马华情”等出版刊物,“通过这些册子进行诽谤,对吴良山展开人身攻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