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政府欲建造海地隧道及三条公路的回酬方案因涉及过路费与交换填海地,而引起隐忧及争议。不过,槟首长林冠英今天澄清,填海地段肯定不在新关仔角。

他重申,当局只会用前朝政府批准依恩奥(E&O)的丹绒道光填海地,作为州政府海底隧道工程的交换条件。

换言之,现任槟政府不会通过上述4项发展计划,借尸还魂落实国阵时期欲在新关仔角填海的构思。

发展商仍觊觎新关仔角

前朝政府曾为了落实槟岛外环公路(PORR),而允许发展商在新关仔角填海。惟当时却引起民众的强烈反弹,最后此计划也遭到搁置。

尽管如此,浮罗池滑区州议员郭庭恺证实,确有发展商觊觎新关仔角的黄金地而献议填海索地,而预料槟政府会在今年杪公布详情。

此外,依恩奥是于1992年获得980依格的特许填土权。根据媒体报导,前朝槟政府在协议中限定其中百依格地须献给槟州政府。

至今,首阶段占240依格(取名为斯里丹绒槟榔)的工程已在如火如荼进行中,第二阶段占740依格的填海地计划则在今年4月获州政府原则上亮出绿灯,而媒体报导,用来交换海底隧道等的填海地正是来自740依格的填海地。

因记者不熟悉而用地标

针对前天在吉隆坡宣布,槟政府将用新关仔角一带的土地作为承包商建路的交换条件而引起的混淆,林冠英澄清,其实有关地段是在丹绒道光,不是新关仔角。

“由于吉隆坡的记者并不懂哪里是丹绒槟榔,有者甚至未曾来过槟城。所以,我当时就说是新关仔角一带。”

他惊讶,一些媒体最终把填海地点描述成新关仔角。

“不是,其实是在丹绒槟榔,而且有关计划早已经列入结构蓝图中。因此,我们会与依恩奥合作做安排。”

揶揄反对者持双重标准

林冠英今天在记者会上抨击,一些人士如果不同意此填海计划,为何当初在前朝政府批准时未提出反对。

“一些拥有拿督头衔的人士为何当初没发言,是不是因为那是他们的政党?当然,还有一些媒体永远都不说真话。”

《新海峡时报》今天报导,槟城消费人协会主席莫哈末依德利斯要求,槟政府公布准备移交给发展商的新关仔角黄金地段,同时反对填海计划及在槟城交通蓝图出炉前,就决定建路引车入城。

此外,该报采访主任沙兰吉星撰文批评,槟政府虽然极需改善交通,但霸级交通工程显然是在自打嘴巴,因为林冠英的父亲暨资深反对党领袖林吉祥曾斥责企图收费的槟岛外环公路,同时批评新关仔角的沿海高楼发展。

没权整顿公交惟有建路

针对此,林冠英重申,海底隧道收费将高于两条衔接威省和槟岛的大桥,是因为不要破坏中央政府所管辖的槟威大桥和第二大桥。

“我也同意要移动人,而不是交通工具。但公共交通属中央的权限,我甚至不能规定的士司机使用计程表。”

他表示,槟政府不能因为此局限而坐以待毙,因此惟有先协助先舒缓交通及再尝试寻找其它可落实的公共交通计划。

“我们别无他择而要建路。但上述道路其实不是什么外环公路,是一些协助疏散北部交通流量的替代绕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