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欧阳文风

我在〈 为什么反对同性恋是一种歧视 ?〉一文中阐释同性恋不是一个命题、主张或行为,学界的基本共识是同性恋是一种性取向,是对同性的爱恋与吸引,这亦是为什么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亦在今年6月17日通过了关于性取向和性别身份的人权议案;因为反对同性恋非一般如“反对女人做老板”的性别歧视或“反对华人做首相”的种族歧视,它其实更暴力,因为它是反对一种生命。

我是同性恋者,当有人说他反对同性恋或以为同性恋邪恶错误,言下之意不外指我的整个生命与存在是错误与邪恶的,因为我不是做什么或不做什么而成为同性恋者,我就是同性恋者,就如异性恋者不必做什么以成为异性恋者一样。所以连最极端的性别主义者都不可能说“我反对女性”,他至多说他反对女性做某些事情或以为女性不如男性,“反对女性”的说词只有一个意思:这是一个完全没有价值,甚至可以毁灭的生命。这亦是为何“反对华人”或“排华”,不可能不是充满血腥与暴力的歧视。

本文则旨在说明,其实不只反对同性恋是一种歧视,甚至连拒绝支持与声援被歧视的同性恋者,亦是一种另类与变相的歧视!

沉默成为一种冷暴力

在文明社会,有不少人会说“我不反对,也不支持”,以为中立。但是,当一个人或群体遭受歧视时,这种说词其实一点也不中立,因为在暴力面前,是没有中立可言的。在暴力面前的沉默,其实是共犯结构的重要建构元素,是一种冷暴力。

为什么中国广东的小悦悦被撞,许多路人视若无睹,我们当中有许许多多的人抨击这些人冷漠无情,对于他们拒绝出手帮助,我们不忿也不齿?

你可以想象有人对撞人的司机说“我不支持你,但也不反对”?或对帮助小悦悦的人说“我不反对,但也不支持”?你会以为如果有人对小悦悦说“我不撞你,但也不救你”,就以为这个人没有问题吗?但,为什么当有人无所不用其极攻击与辱骂同性恋者时,打压〈性向自主〉活动,有人以为这种“不反对,也不支持”的论调没有问题?

伪装开明与假冒同情

问问自己,如果有人叫华人“滚回中国”,首相纳吉针对这言论时说“我不反对,也不支持”,你会说首相中立公正吗?

现在,副首相公开说同性恋者有问题,还说向大众讲解什么是性取向与同性恋的活动会影响国家培育拥有廉洁和崇高品德的青年。换言之,他认为所有的同性恋者都是不廉洁与缺乏崇高品德的人,这是对同性恋者的人格谋杀,职是之故,当有人针对这种言论说“他不反对,也不支持”时,这是什么意思?为什么不少人以为这种立场没有问题?

由是观之,我认为基督教原教旨主义者和伊斯兰教原教旨主义者反而“更有水准”,虽然我不认为他们反对同性恋的立场与观点合理,但至少他们从来不掩饰他们反对,但说“我不反对,也不支持”的人,伪装开明与假冒同情,以为自己可以袖手旁观,其实却是暴力与歧视的推手。

非无知就是恶意偏颇

不过,持平而言,不是所有“我不反对,也不支持”的说词都是歧视,有一种情况是例外的,那就是如果说这种话的人承认自己对性取向与同性恋无知。这就如有人如果不知躺在地上的是小女孩,而以为是洋娃娃,那他不出手相救,就不能被视为冷漠无情。

因为坦承无知与不了解同性恋,他不可能表示支持或反对,我们要求别人表态,反而是强人所难,因此这种“不反对也不支持”不算歧视。但,也因为如此,这种人更应支持〈性向自主〉的活动或反对政府打压,因为〈性向自主〉提供一个让大家认识同性恋与性向,并互相对话与辩论的平台,这是一个任何承认自己对有关课题无知的人,都应该支持与不应该反对的,否则就不是粹纯无知,而是恶意的偏颇。

歧视他人的人,往往不知自己歧视,就如土权领袖是不可能承认自己是种族主义者一样。因此,一个人是否在歧视他人,我们不能问歧视他人的人,我们必须观察其行为,分析其言论。

宗教迷信与历史无知

如果一个人不能具体指出同性恋到底有什么问题,如何伤害个人与社会,而执意同性恋者错误有问题,这就是一种歧视。至于同性恋是先天或后天的争论,与同性恋是对或错,没有关系。

反对同性恋是一种歧视,拒绝支援被歧视的同性恋者也是一种另类歧视,但是在一个歧视是常态的社会里,很多人不以为歧视是歧视,甚至当歧视有宗教背书时,就更显得光明正大了。基督教会过去的官方立场曾经支持奴隶制度、禁止按立女性为神职人员、甚至逼害科学家等,莫不有圣经基础,教会引经据典,可就是漠视事实与打压理性讨论,但恐怕还有许多基督徒并未从中吸取教训,现在同样用圣经来反同性恋。

上述这种对宗教的迷信与历史的无知,是可怕的,因为所有的歧视在这种情况之下不但不是歧视,反而是替天行道。有关基督教圣经与同性恋的争辩,我在7年前出版的〈神爱同志〉与今年8月在香港出版的〈同性恋与华人基督教会〉两本着作已有大篇幅论述,在此不再赘述。有人亦会说“我不反对同性恋,但反对同性性行为”,这种说词亦大有问题,我在新着〈同志教育〉与〈同性恋与华人基督教会〉中亦有论证,不在此再谈。

勿把宗教价值强加予人

最后我想提出的一点是,对同性恋的讨论,不能“只”谈宗教经典,因为在文明的时代没有人可以把一己宗教价值观强加在他人身上,就如我们绝不希望有极端伊斯兰教徒以古兰经为由禁止我们吃猪肉或为难养猪业,或以一句古兰经文来合理化对异教徒的杀戮或“圣战”,这种霸权的本质我们必须认清,否则反对同性恋的基督徒与极端伊斯兰教徒无异。所有涉及公共议题的反对或支持,都必须讲理,必须要有客观事实佐证,而非只是一种个人信仰。

身为一名基督教牧师并受过专业的神学博士训练,我必须说,我们读圣经时,不能不动脑筋,所谓尽信书,不如无书;否则基督徒应大力支持伊斯兰刑事法,因为圣经说“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意指犯罪),就剜出来丢掉……若是你的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下地狱”(马太福音5章29节至30节)。基督徒如果只是字面解经,无视经文脉胳与语境,难怪会达致反同性恋立场,但这种解经法同样会令基督徒成为歧视女性的大男人主义者,包括反对女性成为领袖,因为圣经同样很清楚地说“我不许女人讲道,也不许她辖管男人,只要沉静”(提摩太前书2章12节)。

最近一群关心马来西亚的人,针对〈性向自主〉活动被打压事件,发起一项联署活动,我希望所有理性与支持平权的朋友,可以 到此联署 ,以行动表达我们反歧视的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