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交通部长林良实欺骗内阁案今日首度传召两名现任部长上庭供证,时任第二财政部长的诺莫哈末耶谷指出,林良实于2003年5月28日针对巴生港口自由贸易区计划发出的支持信未获内阁批准。

NONE诺莫哈末(右图左)在庭上供证时表示,只有财政部才有权在内阁批准下发出支持信,此案由交通部长发出的支持信并未获得内阁和财政部批准。

他也指出,每次政府发出支持信,政府都必须担保偿还款项。

“虽然这封信被称为支持信,但是它实际上是一封担保信。”

“一旦发生无法偿还情况,就需政府承担债务。”

诺莫哈末也是此案第21名证人,他现在担任经济策划事务的首相署部长。

政府被迫发出46亿贷款

林良实是在2003年5月29日卸任前一天发出支持信给Kuala Dimensi私人有限公司(KDSB)。除了林良实之外,其接班人陈广才也发出三封类似的支持信。

这些支持信都受到外界抨击,因为交通部在信中保证巴生港务局将会摊还拖欠KDSB公司的款项和利息,形同政府为相关债务作出担保。

诺莫哈末表示,他曾提呈一封备忘录,提出自贸区计划成本从10.88亿令吉增加至46亿令吉,以及交通部支持信的问题。

他重申,根据条例,政府必须获得内阁批准后,才能经由财政部发出支持信。

他也指出,政府2005年是被迫发出46亿令吉低息贷款给巴生港务局计划,否则巴生港务局可能会破产。

他表示,财政部原本是认为政府不应该给予财政援助,因为政府一早就决定不要提供任何援助。

部长基于地价太高反对

NONE另一方面,首相署部长纳兹里(左图)较早也被传召上庭供证。他揭露,内阁2002年讨论巴生港口自由贸易区计划时,其实有许多部长表示反对。

纳兹里也是本案第20名证人,他当时出任企业发展部长。他表示,他本身就有提出一些忧虑,同时也认为这项耗资超过10亿令吉的计划可能会失败。

他表示,本身虽然没有在任何文件或会议记录,但是他还是记得许多部长都不同意巴生自贸区计划,但是他们最终被迫同意,因为担心这个课题会闹大。

“当此事在内阁会议中提出时,许多人都说这个计划有可能失败。我们当时不想要干预此事,因为地价太高。在当时,10亿令吉是非常大的数目。”

“许多人都知道这块地是以每英尺25令吉卖出,任何卖地的人都会赚大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