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昨日半夜突然闯上会计经理黄美芳的家门要扣捕后者,一度让早已成为惊弓之鸟的黄美芳惧怕不安,急忙联络其雇主协助,犹幸这次她被关在警局扣留所一夜时,没有任何不愉快经历。

黄美芳7年前报案投诉被11名警员非礼,但投诉却犹如石沉大海,反而在今日被提控上庭,控状是“阻差办公”

4名警员包括一名女警,是在昨日半夜在毫无预兆下,突然到她的住家扣捕黄美芳。

企图在邻居前羞辱她

Wong bee fong demonstrating how she was molested by police黄美芳(右图)告诉《当今大马》,这4名警员上她家捕人时,相当粗鲁无礼。而当时,黄美芳独自一人在家。

“他们只短暂地向我出示逮捕令,我甚至不能看清楚逮捕令的内容。他们的动作也很粗暴,恫言要破锁进来,企图在我的邻居前羞辱我。”

“我告诉他们不要吵闹,因为我的邻居还有小孩和婴孩。更何况,邻居们明早还要去上班。”

“不过,他们继续拍打我的门,要我出示身份证。我感到害怕,只好拨电给我的雇主。”

扣留期间获友善对待

黄美芳说,当她的雇主抵达后,两人决定一同跟随警员回警局。一到警局后,她就被扣捕。

她补充,幸好这次警员友善对待她,没有发生7年前的噩梦。

在她被扣捕期间,其雇主四处奔走,以寻求保释她外出。

不过,一直到今早,警员为黄美芳上手铐,带到位于布城的加影推事庭面控时,她才得以离开警局扣留所。

“我要感谢我的雇主,替我缴付保释金。”

王启斌不满扣捕不放

黄美芳是在刑事法典186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将面对2年监禁,或罚款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的惩罚。她表示不认罪,并以2000令吉金额保释外出。

cheras eleven police sexual molest case 200811 left sp chan and keppy wong and wong bee fong 01针对这起提控,黄美芳的律师黄启斌(中者)向《当今大马》表示,警方是在黄美芳于今年8月透过媒体揭露7年前的事故后,就在今日起诉美芳,显然存有恶意(mala fide)。

他也炮轰警方昨日扣捕黄美芳不放,是不合理的举动。

“警方滥用了逮捕令,因为如果黄美芳可以出示保证的话,她就应可获释。她的雇主昨晚陪同她到警局,也愿意出示保证。但警方依然把她关在扣留所内。”

“这根本就是滥用逮捕令。她不应该在被控前,就被关在扣留所内过夜。逮捕令的目的只是要确保她上庭。警方此举是个罕见的做法,也明显侵犯人权。”

余德华将呈国会动议

 
根据黄启斌,民主行动党峇吉里国会议员余德华已经联络他,透露后者将在国会提呈一项动议,以敦促总检察署提控11名涉嫌非礼黄美芳的警员。

黄启斌表示费解,为何没有一名警员被控非礼和骚扰其当事人,反而是后者被控“阻差办公”罪。

他表示,这显示了当局的横蛮无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