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3点25分更新

根据一项最新公布的指数,马来西亚企业在国外经商时的行贿印象排名,在28个受访国家中排名第15,与香港、南非和意大利并驾齐驱。

在这项由国际透明组织公布的2011年行贿指数(Bribe Payers Index)中,大马取得7.6分的成绩。指数满分是10分,取得越高分数的国家,代表该国企业在国外进行经贸活动时,比较不容易涉及贪污。

大马指数低于平均水平

NONE虽然我国排名与香港等地区同位,不过大马国际透明组织主席刘胜权指出,这并非意味着在国外经商的马来西亚企业,有付出特别努力来杜绝贪污活动。

反之他表示,这是因为其他国家的反贪执法越来越严谨,导致行贿的风险越来越高,大马企业才不敢冒险贪污。

根据指数,尽管马来西亚的今年表现比起往年有所进步,但仍低于平均水平,即比7.8的平均分略低0.2分

大马在1999年、2002年和2006年所取得的分数都有上升的趋势,分别是3.9分、4.3分和5.6分。

大马缺成为顶尖的雄心


刘胜权在发布会上表示不满,马来西亚仍处于低过平均水平的表现。

“我们的表现,至少必须高于平均水平。看来这是大马的典型表现,我们从未是最顶尖的,也不是最差劲的。我们欠缺了成为最顶尖的雄心。”

他说,大马在这方面仍有不少进步的空间,应取得至少8分,方能在国际建立廉洁的信誉。

中国与俄罗斯排名榜末


国际透明组织首先依据一个国家的出口量和外国投资,挑选出28个国家进行调查。接着,再访问这28个国家的3000名经贸行政人员,以评估个别国家所给予他们的贪污印象。

这28个受访国家的外国经贸活动,共占了全球总价值的80%。

荷兰和瑞士双双取得8.8分,并列排行榜首位。毗邻大马的新加坡则取得8.3分,排名第8,超越英、美、法等国。

至于表现最差劲的两个国家则是中国和俄罗斯,只分别取得6.5分和6.1分。

一并提控贪污职员公司

刘胜权指出,我国反贪执法的不足,在于执法单位提控企业贪污案之时,只提控该公司的个人,而非整家公司。

他说,在一宗企业贪污案中,涉案者有可能获得公司高层的“祝福”才行贿。

因此他批评,当执法单位只提控某名职员,有关企业的高层可能只会说一句“哎哟,对不起,我的员工做了这些事情”,然后便能逃过法网。

基于此,他认为,我国有必要修改法律,以确保执法单位在提控一家公司的职员贪污时,也应一併提控有关公司。

此外,刘胜权也建议政府,继续实施联合国反贪腐公约,加强私人领域的监管架构,以严打贪污,提升我国在行贿指数的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