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打州去年11月的爆发严重水灾。2010年总稽查司报告揭露,吉打在第9大马计划下获拨近24亿令吉推动防洪工程,却因3项人为因素令防洪计划无法奏效。

报告甚至指责,吉州政府去年4月将其中一块长1.74公里、宽5公尺的格仑卓河(Sungai Keroncho)河流保留批作发展用途,令防洪计划遇阻。

稽查报告指出,尽管吉打水利灌溉局过去2年已花掉2318万令吉进行9项防洪工程,然而水灾不断重覆发生。

鉴定治洪不彰人为因素

NONE 稽查队伍是去年12月至今年3月派出稽查队伍进行稽查,进而揭发并鉴定其中3项理由。

根据报告,造成吉州水利灌溉局治洪不彰的3项因素如下:

(1)侵占河流保留地,并将保留地拥有权批给公众及政府机构;

(2)垃圾与树桐管理不彰,以及未维修防洪积水池;

(3)可解决日得拉(Jitra)水患的格仑卓河防洪工程,所获拨款不足。

去年水灾损失逾四千万

报告举例指出,吉打州政府去年4月1日在宪报上颁布,将格仑卓河河流保留地,批给公众及政府充作发展计划,兴建住宅区、商店区、轻工业及学校。

NONE 稽查报告也说,根据国家安全理事会,吉州已因去年的水灾而蒙受4229万令吉的财物损失。

去年杪的水灾,吉州共有4个县“沦陷”,导致逾万人被疏散往临时疏散中心。

当时,吉州灾情告急如同重演2005年大水灾般,南北大道部份路段被淹没,而日得拉市区沦为“泽国”。

水利局另外争取十二亿

吉州水利灌溉局则在第10大马计划下,另要求12亿令吉进行防洪计划。

稽查报告指出,部份河流保留地已遭侵占及兴建建筑物,水利灌溉局却以没有执法权为由,而未采取对付行动。

报告建议,水利灌溉局必须采取法律行动,对付占侵河流保留地人士,同时须跟土地局与地方政府采取联合执法行动,保障河流保留地拥有权不会被转换。

未签约无法追讨七十万

除此,该报告也非议亚罗士打市政厅犯下严重疏失,在没有签下一纸租赁合约下从2002年至2009年6月期间,委任其子公司Starpark Urus私人有限公司代市政厅经营泊车场与泊车格。

稽查报告指出,尽管吉州政府于2008年8月6日中止这项“合约”后,然而市政厅却无法向Starpark Urus追讨数年拖欠下来的70万4553令吉的泊车格租费。

稽查报告批评市政厅疏忽没签约,导致后者无法透过法律途径向子公司追讨这笔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