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阁先过目稽查报告做法违宪
阿兹巴里促总稽查司解释延误
刊载: Oct 27, 2011 4:17 AM | 更新: Oct 27, 2011 5:12 AM
虽然因质疑雪州苏丹违宪而惹来诽谤罪调查,但国际伊斯兰大学法学教授阿兹巴里不放弃针砭时事,这次他批评内阁先过目总稽查司报告的做法,有违宪法精神。
阿兹巴里指出,联邦宪法第107条文阐明,总稽查司准备年度稽查报告后,交给元首,再提呈到国会。
“这哪有提到内阁?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可以到法庭挑战之。何况,内阁在报告内也有自己的利益。”
虽然因质疑雪州苏丹违宪而惹来诽谤罪调查,但国际伊斯兰大学法学教授阿兹巴里不放弃针砭时事,这次他批评内阁先过目总稽查司报告的做法,有违宪法精神。
阿兹巴里指出,联邦宪法第107条文阐明,总稽查司准备年度稽查报告后,交给元首,再提呈到国会。
“这哪有提到内阁?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可以到法庭挑战之。何况,内阁在报告内也有自己的利益。”
先提呈内阁做法已久
阿兹巴里(左图)表示,逻辑上,若提呈给内阁,就没有必要提呈到国会了,甚至总稽查司的职务也不再有意义了。
总稽查司安比林(Ambrin Buang)在10月21日透露,从1982年开始,总稽查报告在提呈国会之前,总会先提呈给内阁。
他解释,这种做法是要内阁先了解报告提及的课题,好让他们能作好准备向国会解释。
报告延误而备受质疑
民联数名国会议员之前质疑今年总稽查报告提呈国会之前,出现原因不明的延误,并未没有依循传统,与财政预算案一起提呈国会。
槟城升旗山区国会议员刘镇东曾促请首相纳吉解释,为何今年总稽查司报告没有在10月7日与预算案同日提呈国会,反而延误了逾两周时间。
促总稽查司解释延误
针对是否应该与预算案同日提呈的问题,阿兹巴里表示,尽管宪法未明确阐明总稽查司报告应该何时提呈国会,但政府不应该拖延提呈国会,以维护报告的公信力。
“因此,总稽查司应该解释这次的延误,因为他是通过马来统治者会议批准,以及元首所委任的。”
阿兹巴里认为,报告提交元首,再转交国会的时间理应不需要很长的时间,因为元首不需要检视政府的开销。
“这次的延误事实上是一个谜。”
阿兹巴里指出,联邦宪法第107条文阐明,总稽查司准备年度稽查报告后,交给元首,再提呈到国会。
“这哪有提到内阁?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可以到法庭挑战之。何况,内阁在报告内也有自己的利益。”
先提呈内阁做法已久
阿兹巴里(左图)表示,逻辑上,若提呈给内阁,就没有必要提呈到国会了,甚至总稽查司的职务也不再有意义了。总稽查司安比林(Ambrin Buang)在10月21日透露,从1982年开始,总稽查报告在提呈国会之前,总会先提呈给内阁。
他解释,这种做法是要内阁先了解报告提及的课题,好让他们能作好准备向国会解释。
报告延误而备受质疑
民联数名国会议员之前质疑今年总稽查报告提呈国会之前,出现原因不明的延误,并未没有依循传统,与财政预算案一起提呈国会。
槟城升旗山区国会议员刘镇东曾促请首相纳吉解释,为何今年总稽查司报告没有在10月7日与预算案同日提呈国会,反而延误了逾两周时间。
促总稽查司解释延误
针对是否应该与预算案同日提呈的问题,阿兹巴里表示,尽管宪法未明确阐明总稽查司报告应该何时提呈国会,但政府不应该拖延提呈国会,以维护报告的公信力。
“因此,总稽查司应该解释这次的延误,因为他是通过马来统治者会议批准,以及元首所委任的。”
阿兹巴里认为,报告提交元首,再转交国会的时间理应不需要很长的时间,因为元首不需要检视政府的开销。
“这次的延误事实上是一个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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