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6点 05分 更新

 
在法庭判决表罪成立,被告需要出庭自辩近3月之后,在野党领袖安华的第二次肛交案今天续审,吉隆坡高庭首先审理安华要求访问证人的事宜。

承审高庭法官莫哈末扎比丁批准安华访问15名证人,包括首相纳吉夫妇,惟强调证人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扎比丁指出,既然这些证人是控方所献议,因此控方有责任确保他们现身受访。

“不过,这仍端视证人在受访时,是否要说些什么。”

“因此,法庭允许两项(15名证人)申请,包括首相纳吉和首相夫人罗斯玛,以及前全国总警长慕沙哈山。”

控方要求一周时间落实

尤索夫随后告诉法庭,控方需要一个星期的时间才能够实现法庭的指示。

他指出,辩方要求访问的两名证人已经回到印尼,因此控方需要时间来找到他们,并且安排他们来马。

莫哈末扎比丁最后择定下周一开始,案件续审两周,直到8月26日。

辩方两次申请15名证人

辩方之前申请传召的5名证人包括纳吉与夫人罗斯玛、前全国总警长慕沙哈山和前马六甲总警长莫哈末罗万等。

不过,第二律政司莫哈末尤索夫再纳阿比丁(Mohamed Yusof Zainal Abiden)当时告诉法庭,根据副检察司莫哈末哈纳菲的宣誓书,这些证人拒绝受访,因为他们认为自己并非此案的重要证人。

 
他也强调,除非受到庭令传召,这些证人才会出庭。

 
其他辩方更早之前申请传召的10证人包括哈沙努丁妻子诺珊(Noor Sham Abdul Hamid)、女佣苏丽雅蒂(Suliati and Fitria Dipan)、公正党最高理事聂玛末聂哈山及前大马经济研究院(MIER)执行员莫哈末阿里夫(Mohamad Ariff Abdul Karim)、前马交所首席营运员奥玛马力(Omar Malek Ali Merican)、德意志银行首席执行长雷蒙.杨(Raymond Yeoh),以及数名安华前雇员。

宣称案件具有政治意图

安华是被控在2008年6月26日下午3点10分至下午4点30分期间,在蒂沙白沙罗与助理赛夫发生违反自然性行为。安华在同一年8月7日,向法庭表示不认罪。

辩方宣称,这些证人能够支撑本案具有政治意图的论点。

赛夫父亲阿兹兰(Azlan Mohd Lazim)上周写信给人权委会,要求后者观察审讯,确保审讯不会再拖延。他遗憾案件多次展延,拖延近3年。

针对此事,辩方律师团领衔律师卡巴星抨击阿兹兰公开评论审讯程序,有藐视法庭之嫌。

安华认为控方犯下失误

安华较后表示,他对法庭今天的决定感到意外,但这不动摇他认为法庭偏袒的观点。

“这提供我们管道来访问关键证人,这对我们而言是重要的。”

“我认为控方献议我们这些证人是一项失误。因为一旦他们提出献议,他们就必须让证人出来受访。”

“希望控方能够提供我们要求的证人。”

安华补充,如今有了庭令,证人就必须从命,到法庭来接受访问。

 “我们等着瞧吧。”

安华表示,他已经准备好面对任何的情况,包括在今天就要上庭自辩。

明访前总警长慕沙哈山

辩方律师山卡拉透露,前全国总警长慕沙哈山和前马六甲总警长莫哈末罗万两人已经同意明天早上到吉隆坡法庭接受访问。

他指出,根据法官的裁示,检方有义务让这些证人出庭,若他们不现身,则辩方可以要求法庭发出逮捕令。

“我们会询问他们一些问题,而他们有权不回答。不过,我们会问为什么他们拒绝回答。”

访问完成则安华将出庭

询及下周一的审讯状况,山卡拉表示,若15名证人访问完成,则安华或将上庭自辩。

“若控方无法让所有证人现身,则我们可能再度申请展延。另一种可能是,检方申请上诉法官扎比丁今天的裁示,这是他们的权利,而我们无法知道其结果是什么。”

辩方之前申请让来自澳洲的法医专家威尔斯(David Wells)与脱氧核糖核酸专家麦当劳(Brian McDonald)率先出庭,不过法官却以一贯程序为由,要求安华先上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