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再度援引内安法令,扣留一名新加坡商人阿都马吉(Abdul Majid Kunji Mohammad)的行动引起争议。其家属今日就敦促警方和内政部立即释放阿都马吉,同时也大力驳斥他资助菲国南部武装分子的指控,强调他的纺织生意已经陷困,几近破产,因此不可能有能力这么做。

isa detainee Abdul Majid Kunji Mohammad 160511他们和废除内安法令联盟联合发表文告表示,今年60岁的的阿都马吉(右图)曾经是新加坡其中一间大学的讲师,目前是一名纺织业商人,来马居住已经超过10年。他和前妻育有8名孩子,而且是一名平易近人,以及对宗教虔诚的人。

“他现在因为市场反应欠佳而面对生意问题。这种情况已经彻底驳斥阿都马吉资助菲律宾武装分子的指控。”

“如果阿都马吉有财务问题,而且几近破产,他又怎么能够出钱给菲律宾的武装分子?”

阿都马吉是在本月6日遭警方以内安法令扣留60天。根据总警长依斯迈奥玛,他被怀疑涉嫌为菲律宾南部的回教武装分子提供资金及后勤支援,因此威胁大马的安全。

警方没有证据就展开逮捕


文告指出,数名自称来自武吉阿曼的警员在6日当天傍晚7点,前往阿都马吉位于吉隆坡斯蒂亚旺莎的办公室逮捕他。警方随后就把直接把他带往斯蒂亚旺莎的住家展开搜查。

“警方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表明身份,以及解释为何要进入屋内的情况下,就继续搜查。”

“尽管阿都马吉的妻子重复询问为什么阿都马吉被铐上手铐,但是警方的回应却是他们在内安法令下逮捕了阿都马吉,而他们只是根据报案书行事,没有任何证据。”

文告指出,家属到现在都不获准探访阿都马吉,而后者也没有机会会见律师。

未审讯扣留已抵触人权法

他们谴责警方使用内安法令展开未审讯扣留,已经抵触正义和人权基本原则,以及国际人权标准。

“这项法律最大的问题就是未经审讯扣留。援引这项法令扣留一个人,是无需提供审讯机会和经过法庭程序,而这已经违反国际人权法律,以及1948年人权宣言第9、10、11和13条文、1966年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9和12条纹、人权宪章,以及宪法第5、12条文。”

“直到法庭证明为止,没有任何一个人是有罪的。”

他们也表示,阿都马吉的扣留是具有恶意的,因为警方本身都承认他们没有任何证据。

相信阿都马吉是代罪羔羊

废除内安法令联盟相信,政府可能是在国际压力之下,展开新的逮捕行动。

“使用内安法令,通过逼供或制造未经证明的阴谋来证明这点,是不公正和不道德。在任何案件里,内安法令已经成为政府的方便工具,使外国人成为代罪羔羊,以避开压力。”

废除内安法令联盟和阿都马吉的家属向政府提出4诉求,其中一项就是敦促警方与内政部应该立即释放他,否则就应该在公开法庭,以公平和公正的审讯提控他。

另外三项要求分别是:
(一)阿都马吉和家属应该有权立即聘请律师。
(二)立即停止在没有审讯的过程下,引渡阿都马吉回去新加坡。
(三)任何像内安法令、紧急法令和危险毒品法令应该立即被废除。

废除内安法令联盟强调,他们重视国家安全,同时也不会向任何恐怖活动妥协,但是每个人拥有公平审讯的权利不应该被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