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遴选委员会主席 佳日星 前日澄清,早在4月完成《资讯自由法》修正工作及准备在提呈下次议会批准前,给各党团过目,唯民政党仍半信半疑,批评槟政府空雷不雨或是要拖延至下届大选才通过。

因此,民政挑战槟政府先公布三文件,展示决心贯彻资讯自由的精神。

不懂新版本是否纳入建议

NONE 槟州民政党宣传、资讯与通讯局新主任涂仲仪(左图)质问,遴选委员会召开公听会已两个多月,何以槟政府赶不及在这次议会前修改法案,纳入30个党团的观点。

“民联政府是否准备将各非政府组织,包括民政党的建议,纳入这项标榜落实资讯自由的法案?”

“我们至今不懂修改了什么。”

据他披露,民政党曾建议修正的3项主要条文,分别是:

(一)取消申请者若转换资讯用途,可被判5万令吉罚款,两年监禁或两者兼施的条文。

(二)赋予官员太大权力否决申请的条文。

(三)申请者不能上诉的条文。

未知新版本是否纳入建议

NONE 法律与人权局主任峇吉星(Baljit Singh,右图)一样不满,当局在收集意见后没下文。当记者提醒,佳日星昨天已大略交代后,他改口说,其实政府不用博宣传,应在咨询党团及法案通过后才公告天下。

“请不要演政治皮影戏,他们当初应先成立遴选委员会后,才提呈议会。不要一直喊说我们会做,但要等到几时?”

峇吉星甚至质问,槟政府是否在玩政治,试图一直拖延至选举才通过。

他昨午在涂仲仪及巫统日落洞区部执委莫哈末哈山陪同,召开记者会如此表示。

不满没招标即断定没竞争

为了检验槟政府的决心,涂仲仪挑战,当局在落实资讯法前,先公开3项计划的详情,即无线上网供应商合约、槟州国际会展中心合约及非法电讯塔的解决方案。

他揶揄,槟政府推动的免费无线上网计划,现已成为收费上网服务。既然涉及公款,当局有责任交代招标程序及合约内容。

“招标后只有一家公司符合资格而得标,当然无可厚非。但你事前招标了吗?如此把850万令吉的工程颁给承包商,透明吗?”

去年11月,民政也挑战州政府公布3种文件,即武吉占姆乡村俱乐部(BJCC)的管理权合约、直落巴巷主题公园合约及全槟免费无线上网供应商的合约。

林冠英承诺公布两份合约

NONE 针对民政党的挑战,林冠英表示,政府尚未与无线上网服务及承建国际会展中心的承包公司签约,但一旦签约,一定公开给公众翻阅。

“我想不起,槟政府曾拒绝过公开任何签好的合约。”

林冠英接着解释,当局日前仅宣布了无线上网服务的承包商,合约上的法律细节仍有待敲定。

他也重申,槟政府未拒绝公开招标,只是当时只有一间公司符合规格,除非民政党真的可以找到其它想竞标的公司。